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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班级
依法管理班级 《班主任工作基本法规与政策》 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 据《报刊文摘》2003年6月18日报道:2003年5月10日晚,陕西铜川市宜君县棋盘初级中学初三(1)班学生杨宏和同学一起回家取生活费,次日,他和其他15名擅自出校的学生被校长教训。杨宏被校长抓住头发往墙上撞。杨宏挨打后一直感到头晕头痛。入医院初期常处于昏迷状态,但还能说话。6月8日晚,杨宏忽然处于休克状态,呼吸停止,血压降低,脉搏减弱,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但杨宏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于2003年6月10日0时20分离开人世。 一、班主任对教育政策法规的遵循 (一)教育政策和法规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党和国家再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和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为准则。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通知等文件形式出现的,它的制定多是由特殊的机关通过机关会议等形式,在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形成的。 2.教育法规是由不同层次的具有立法权的机构或部门制定的调整教育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 二)班主任日常管理的政策法规遵循 1.日常行为规范。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涉及到学生行为的各个方面,是对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国家教委于1981年颁布了《中学生守则》,并分别于1991年和1994年制定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中小学生各方面的行为做出规定。2004年教育部将原《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并修订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除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外,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分别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其它的政策法规也为班主任对学生日常行管理提供了依据,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增强青少年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了预防中小学生吸毒行为,《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加强禁毒预防性教育的意见》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学校不应承担学生伤害责任的12种情况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 学生伤害事故处置办法 应作到五及时: 1.及时救助——履行保护义务; 2.及时通知家长; 3.及时报案、汇报; 4.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5.及时收集证据. 总之尽快形成主导思路固定事实情况与责任。 (四) :班主任遵循法律的策略 B:与家长建立长期联系的制度,与家长经常进行沟通,学校要掌握家长的联系方式等。 三:班主任推进工作的教育政策法规支持 (一)班主任享受的教育权利 (二) 班主任推进工作的法律救济 (一)班主任享受的教育权利 班主任享受的教育权利:从权利主体这个角度来说,班主任呢具有三重身份:公民、教师、班主任。这里只介绍从教育政策法规的角度来介绍班主任的教师权利和特有的权利。 1:班主任享有普通教师权利 2:班主任特有的权利 (二) 班主任推进工作的法律救济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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