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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国农民负担历史演变
新时期中国农民负担历史演变 [摘要]土地家庭承包制在我国广泛推行后,农民负担渐显,并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演化成一个重要的经济政治问题。1987年以前,农民负担相对较轻,而从1988年到1992年几年间,农民负担高位运行。中经一个时期的起伏不定,到1998年以后才渐趋回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推开,使得农民负担锐减。 [关键词]土地家庭承包制 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 [作者简介]巴志鹏(1965―),男,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副教授,延安大学中共党史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一、1983~1987年:农民负担相对较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我国农村逐步推行,到1983年底全国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承包责任制的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90%以上,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我国农村主体土地经营形式。土地家庭承包制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产品总量的增长。另外,国家大幅度提高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价格,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业产量的增加和农产品价格上扬支撑了农民增收:1978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57元,1984年增加到355.33元,年均增长17.7%,扣除物价影响仍达15.9%,现金纯收入年均增长23.9%;1979~1984年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幅度达53.7%,农民因提价而增加的收入人均达54.3元,扣除同期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价格上涨的抵消作用,农民人均收入净增加33.1元,占同期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25%[1](P755~756)。这一时期农民由于收入高速增长,生活质量随之发生巨大改变和提高。 仅就农业税负担而言,这一时期农民负担是稳中有降的,如1981年至1985年五年间农业税实际负担率为2.96%,比1976年至1980年的4.16%降低了1.2个百分点。但这一时期农民的其他负担略有抬头,如1983年全国农民的其他负担大约为210亿元,平均每人25元,农民其他负担总额是当年农业税47.4亿元的4.4倍。这一时期农民收入获得了超常规增长,农民负担增幅小于收入增幅。据统计,从1983年至1988年的五年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2%,而同期农民负担总水平平均每年增长9.7%[2](P113)。因此,尽管该时期农民负担有日渐突出的趋势,但农民对负担问题的感受却不甚强烈。 二、1988~1992年:农民负担高位运行 1984年我国农业获得了特大丰收,粮、棉、油、糖、果、菜、肉、鱼都创历史最高产量。丰收的结果却是出现了全国性的卖粮难、卖棉难。198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中央决定从1985年起取消统购粮食棉花,改为合同定额收购。但由于当时城市的低价统销继续存在,迫使粮棉合同定购价格偏低,打击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结果,1985年粮棉总产量大幅度下降,粮食减产564亿斤,下降6.92%,棉花减产4222万担,下降三分之一[3](P48)。接下来粮食产量进入了1986、1987、1988连续3年的徘徊期。直到1989年粮食产量才突破徘徊达到8151亿斤,超过1984年的粮食产量纪录。1990年又获全面丰收,粮食总产为8700亿斤,比上年增长6.7%,总产和单产创历史最高纪录。当年农业总产值达7382亿元[3](P58)。80年代中期以后,尽管农林牧渔总产值仍保持在5%左右的增长速度,但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已初露端倪。1988至1992年间,粮食价格普遍下降,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进一步扩大,由于农资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过猛,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下降。1985~1991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扣除物价增长因素后,年均增长5.0%。 此间,由于农民负担监管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几乎各行各业都向农民随意筹款,农民一时间成了谁都想吃的唐僧肉,以致于农民的不合理、不合法负担直线上升,负担额居高不下。如截至1990年,仅由国务院各部委下达文件可以向农民征收的各项资金就高达149项[4]。1991年,国家农调总队一份报告披露了当时湖南农村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报告例举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在清理农民负担工作中,发现全县很多地方涉及到农民负担的项目多达90余项。全县农民年人均负担170多元,占全年人均纯收入的40%左右。一些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严重,小学生一个学期要交17种费用,中学生要交25种费用。湖南农村农林特产税既多又高,极不合理。如通道侗族自治县1990年涉及木材的各种收费达12种,上交木材税费2736万元;城步苗族自治县每立方木材收5种税、8种费,其税费占木材收入的60%。林农抱怨说:九费六税,造林无味,交得太多,林农吃亏。而且当时存在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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