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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及人事用工
* 杨云蛟 * 谢 谢 ! 杨云蛟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杨云蛟 杨云蛟 劳动及人事用工之法 律 适 用 * 杨云蛟 * 一、劳动用工的法律适用 1、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与双倍工资 2、无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及法律适用 3、违法解除终止合同及赔偿金支付 * 杨云蛟 * 1、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与双倍工资 (《合同法》第十、第八十二条,《实施条例》第六条) ? 风险、责任及其注意事项 ? 法律法规基本规定和要求 ? 用工与签约间的组合形式 ? 双倍工资支付的免责情形 * 杨云蛟 * ? 法律法规基本规定和要求 法定标准:凡主体合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7条);用工前订立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0条)。 法定形式:建立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10条) 。 法律后果:①用工过一个月应签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②过一年仍未签的,视为无期合同(14、82条); ③违法行为致损的,承担赔偿责任;④应签未签拒不改正的,由行政部门处罚。 签约期限:当事人双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0条) 。 * 杨云蛟 * ? 用工与签约间的组合形式 签约在先用工滞后:即先订立劳动合同再安排工作 用工在先签约滞后 的三种形式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约 自用工一个月后一年内签约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签约 签约当天并同时用工,抑或用工当天并同时签约 * 杨云蛟 * ? 风险、责任及其注意事项 先签约 后用工 签约时 并用工 先用工 后签约 风 险 责 任 操 作 用工前违约 非劳动法律责 任(约定和损失) 适用中高级 合同备份 招工过于刚性 基本无 合同备份 个人拒签 双倍工资 无期合同 双倍工资 补签合同 限期内签 合同备份 证据保全 基本要点:分类适用,合同备份,诚信证据保全 * 杨云蛟 * ? 双倍工资支付的免责情形 免责成立的情节 初订 免责 单位已尽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未订;补订 单位已尽诚信义务,因意外情况未订;补订 单位已尽诚信,因个人拒订;拒履视为终止 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义务 个人是否拒绝订立劳动合同 续订 免责 单位已尽诚信,个人拒订,书面终止并补偿 单位已尽诚信,个人拒订和履行,视为终止 * 杨云蛟 * 2、无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及法律适用 ?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 ? 符合无期条件却签有期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2+1=无期”抑或就“1+1=无期” * 杨云蛟 * ?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的计算 条例 第10条 解读 起始时间:自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合并计算 原单位安排到新单位后两单位工作年限合计 原单位已补偿新单位解除终止补偿时减扣计 系“被安排”,故补偿减扣并非连续年限减扣 劳动合同法施行先前后本单位工作年限 原单位安排到本单位后两单位工作年限 * 杨云蛟 * ? 符合无期条件却签有期的效力 有期效力认 定 法与条例 差 异 个人符合14·2 规定可以签订无期限合同 个人与单位订立的恰恰是固定期限合同 双方均无法证明个人要求订有期或无期 法:单位举证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合同 例:个人举证自己已提出订立无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亦无法证明单位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认定所签有期合同是否有效及相应的两种不同法律后果 * 杨云蛟 * ? “2+1=无期”或“1+1=无期” 确认 1+1=2≠无期限合同 第二次合同不能终止,使固定期合同等同无期合同,与有期规定相悖 不能终止是第二次合同附条件的规定,只有出现协商续订情形才生效 2+1=3 1+1+1=3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三项) (14·2·3)意即劳动者已与同一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合同后,在与单位第三次协商续订合同时提出续订无期合同,单位须与之订立;但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合同除外(条例9条) 协商续订是劳动者主张续订无期合同或订立第三次合同的前提(14·2·3) * 杨云蛟 * 3、违法解除终止合同的赔偿金支付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 违法行为成立及排他情形 ? 单位违法个人解除的条件 ? 法律法规基本规定和要求 * 杨云蛟 ? 法律法规基本规定和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四十五条和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以非过错或裁员为由解除合同: 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劳或部分丧劳的; ⑶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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