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学级度第二学期教育实习说明会.pptVIP

九十六学级度第二学期教育实习说明会.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九十六学级度第二学期教育实习说明会.ppt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 教育實習說明會 國立嘉義大學實習就業輔導處 97年1月23日 * ertert 一.新制師資培育制度說明 流程:三階段 1.取得大學畢業資格(研究生須修畢畢業應修學分) 2.修畢普通、專門、教育專業課程 1.半年教育實習 2.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1.檢定考試(4月) 2.取得教師證書 * ertert 適用對象: 92.08.01公佈前已修畢教育學程者: 六年內得適用舊法取得教師資格。(可選擇新、舊制) 92.08.01公佈前已修未修畢教育學程者:十年內得適用舊法取得教師資格。(可選擇新、舊制) 92.08.01公佈後修習教育學程者: 適用半年實習。(新制) * ertert 參加實習資格: (1)共同要求:修畢普通課程、專門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 (2)個別要求: 大學部學生必須取得畢業資格。 碩、博士班學生修畢畢業應修學分。 大學畢業後,參加教育部核定之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並修畢學分。 * ertert 半年全時實習期間 上學期:每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 下學期:每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 * ertert 二、新制實習之適用法源 1.師資培育法 2.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3.師培大學辦理教育實習作業原則 4.本校師資培育教育實習課程實施辦法。 * ertert 三、實習生之職責 應全時參與本校及實習學校規劃之教學、級務、行政實習及研習活動。 擬定實習計畫:實習開始一個月內。 繳交期中實習工作報告及期末心得報告各一篇。 整理個人實習檔案。 教學演示至少一次。 其它:實習指導教授要求。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0、21、22、30條) * ertert 實習計畫 內容 實習生基本資料。 教育實習機構概況。 實習目標。 實習活動與方式。 預定進度與評量規定 。 (可參考手冊29頁範例) 實習開始後一個月內,實習生與實習學校輔導教師研商擬定,經實習指導教授認可後,由實習學校及實習指導教授列管,為輔導及評量之依據。 * ertert 實習事項與比重 教學實習占百分之四十。 導師(級務)實習占百分之三十。 行政實習占百分之二十。 研習活動占百分之十。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11條) * ertert 教學實習 應以循序漸進為原則。 開學後第一週至第三週以見習為主。 第四週起每週教學實習時間: 中等學校不得超過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 。 國小不得超過12節。 幼稚園不得超過12小時。 特教學校依前三款規定辦理。 教學實習涵蓋領域: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0條) * ertert 實習成績評量(一) 採百分法以60分為及格。 實習指導教師占50%,實習學校占50%。 實習成績評量分別於12月或6月以前完成,並送實習就業輔導處。 實習期間表現良好者,實習學校得給予獎狀。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30、31條) * ertert 實習成績評量(二) 實習全勤者成績得酌予加分。 請假日數超過10個上班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80分。 請假日數超過20個上班日者,實習成績不得超過70分。 請假超過40個上班日(娩假超過45個上班日),應停止教育實習且不得申請退費。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7、28條) * ertert 實習活動注意事項 應有專任教師在場指導。 不得從事下列事項: 1.獨任交通導護。 2.單獨帶學生參加校外活動。 3.代理導師職務。 4.兼任與實習無關之工作。 (教育部函訂實習作業原則第32點、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4條) * ertert 實習生請假規定 事假:3個上班日。 病假:7個上班日(連續二日以上之病假應檢附醫生證明)。 婚假:10個上班日。 娩假:參考教師請假相關規定,依不同情形給假。 流產假:參考教師請假相關規定,依不同情形給假。 喪假:參考教師請假相關規定,依不同情形給假。 → 實習生請假由實習學校核定 →(參加本校或實習學校安排之座談或研習,給予公假)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6條) * ertert 實習生代課規定 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代課教師應具合格教師證書,除非經公開徵求仍無合適人選,得報請縣市教育局同意,公開徵求有修畢教育學程者擔任,再無人徵選才能報請同意徵求大學畢業生擔任。 中小學校每週代課不得超過八節 幼稚園不得超過每週教學活動的三分之一 實習生不得主動要求實習學校提供代課機會 (本校教育實習辦法第23條、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辦法) * ertert 完成實習 實習生成績由實習指導教師及實習學校 分別評分(12月下旬或6月下旬),平均後須達60分方為及格 經「教育實習審議委員會」審

文档评论(0)

liuxiaoyu9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