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士官队伍课件讲义.doc
士官队伍 我军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 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 士官是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警)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是基层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力量。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吗、,对于保持部队高度稳定,提高战斗力,推进部队全面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我军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 “士官”一词是军队的专业术语,是近代汉语引进的外来语。士官制度的产生发展与世界军事变革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军事变革,是世界军事史上的第四次变革,前三次分别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由木石兵器战争向冷兵器战争转变的变革;17世纪中叶,由冷兵器向热兵器战争转变的变革;19世纪末,由热兵器向机械化战争转变的变革。新军事变革以安全态势演变为动因、以高新技术发展为动力、以军事体系调整为中心、以系统集成为主要手段、以信息化为本质和核心、以推动军队建设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为根本目标,对军队的体制、编程和结构和功能等各个领域都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士官队伍作为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随着军事变革的推进发生重大变化。 我军士官制度的发展改革历程。 我军士官制度是伴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而产生的,也是随着军队的全面建设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军队的基础在士兵。邓小平同志提出,我军要搞“辈子兵”,以保留技术骨干。江泽民同志把只管队伍作为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五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强调。胡锦涛同志指出,士官在部队建设和未来作战中的地位作用越来越重要,要重视抓好士官的教育训练,全面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组训能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为建设一支与我国地位相称和我国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我军顺应潮流,乘势而上,紧跟世界军事变革的步伐,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优化军队编成,调整官兵比例。加大士官队伍建设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够熟练操纵武器装备的士官队伍。可以说,我军兵员的每一次变化,士官制度的每一步发展,都与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军队建设的发展相互交融、密不可分。 历史 革命战争年代,我军实行志愿兵役制。那时,我们党还没有夺取全国政权。我军在党的领导下肩负着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任务,从红军、八路军和新四军,直到建国前均实行志愿兵役制。通过动员教育,以革命战争的正义性为出发点,号召以工农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参军作战,并把长期为军队服务作为自己的终身这也追求,凭着高度的政治觉悟、爱国热情和民族大义,为人民的利益和自身的解放英勇战斗,这与当时的革命形势和军队担负的任务是相适应的。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5年以前,我军仍然实行志愿兵役制。这一时期,虽然我们取得了全国政权,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爆发了抗美援朝战争,年轻的共和国实际上还处于战争状态,需要维持庞大的军事力量,保持部队强大的战斗力。当时,党和军队在全国人民中的威望进一步提高,国家形势很好,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兵员成分也有了新的变化,城市中的大批工人、学生、知识分子踊跃参军入伍,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1955年到1978年,全军基本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结束后,全国政治形势稳定,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为实行义务兵役制提供了社会条件。当时,相当一部分战士是战争时期入伍的,由于长期服役,年龄日益增大,实际问题增多。同时,和平时期不需要保持强大的常备军,需要储存充足的后备兵员。1955年7月30日吗,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我国兵役制度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实行义务兵役制的23年间,我军兵员供应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不仅有效地提高了战斗力而且积蓄了堪称世界第一的后背兵员。 1978年到1998年,我军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78年3月,经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我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保留义务兵为主体的基础上,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进一步将我国兵役制度确定为以义务兵役制度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接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义务兵服役期改为三年,超期服役满五年的义务兵,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从第6年起,为士官制度的雏形确立了法律依据。二十年来,全军先后有几十万名义务兵转改为志愿兵。对于保留和稳定部队骨干队伍,优化兵员结构,增强基层管理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