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节企业所得税课件(1189KB).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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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践中,税务机关应将关联交易的收入、费用、利润水平与可比情形下的非关联交易的结果进行比较,如果存在差异,就说明违背了独立交易原则。由此而减少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必须进行调整。        3.对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       传统交易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再销售价格法   合理   -成本加成法   方法  利润法-交易净利润法   -利润分割法   其他方法        4.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1)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并达成成本分摊协议。    (2)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    (3)违反上述规定的,分摊的成本不得扣除。    5.预约定价安排    (1)涵义: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2)优点:免除了对转让定价的事后调整,简化手续,节约成本,避免征纳纠纷。    (3)预约定价的程序(国税发[2004]118号)    预备会谈→正式申请→审核评估→磋商→签订协议→监督执行    6.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规则    税法第45条: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25%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债权 股权 支付利息或股息前的公司所得 20 20 利息扣除额 10 — 应纳税所得额 10 20 企业所得税(25%) 2.5 5 股息 — 15 预提所得税(10%) 1 1.5 交税合计 3.5 6.5 债权和股权融资税务处理的比较 (二)防资本弱化    1.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    2.税法第46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行业的固定比例是:3︰1 金融等高风险行业的比例是:20︰1    (三)一般反避税条款    税法第47条: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四)加收利息    税法第48条: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例1】2008年某运输公司取得营运收入3800万元,出租固 定资产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国家财政 拨款50万元,当年各项运营费用15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等税金132万元,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 输保险费15万元,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其他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300万元。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罚款10万元,尚未弥补完的亏损20 万元。计算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 【答案】 收入总额=3800+200+20+50=407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1500+132+300+15+100+300=2347(万元) 不予扣除项目金额=10(万元)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 会计利润=4070-2347-10=1713(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713×12%=205.56(万元)  实际公益性捐赠100万元<205.56万元,允许全部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4070-20-50-2347-20=1633(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633×25%=408.25(万元) 【例2】某食品工业企业,2008年度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为360万元, 本年度收支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4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 (2)销售成本3000万元。 (3)销售税金及附加780万元(其中增值税700万元)。 (4)销售费用9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800万元)。 (5)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0万元)。 (6)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的年利息5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6%)。 (7)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通过政府向地震灾区的捐赠50万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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