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以固定价款结算的,遇工程材料暴涨,应.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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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以固定价款结算的,遇工程材料暴涨,应

合同约定工程价款以固定价款结算的,遇工程材料暴涨,应当在固定价款的基础上对工程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徐寅阶等与黄新焕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 一、案件要旨 景星寺因新建大雄宝殿,于2007年8月6日向外发出了招标要约,2007年8月15日, 金辉公司以3009 388.01元中标, 最终因种种原因,金辉公司并未与景星寺签订合同。在未进行第二次投标竞标活动的情况下,景星寺找到黄新焕,欲将工程承包给南托公司。景星寺于2007年9月1日通知南托公司以230万元接近标底报价为由获得施工承包权,要求其组织人员及设备材料于2007年9月5日进场。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遵其要求,于2007年9月5日正式入场实施三通工作,耗费14380元。同年9月14日,景星寺拿出一份日期为2007年9月15日,标的为230万元的沅江景星寺大雄宝殿施工承包合同给黄新焕等人。在黄新焕与南托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后的第三天,黄新焕以南托公司的名义与景星寺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加盖了景星寺的行政公章和南托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此后,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组织人员、资金、设备等对大雄宝殿进行实际施工建设,因遇21天雪灾,工程至2008年12月下旬竣工,2009年4月29日工程验收合格。在施工期间,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认为实际施工费用过高,先后两次以南托公司的名义分别向景星寺主持、佛日山宗委会建管办发出信函,要求协商解决相关争议。2008年8月1日,徐寅阶、景星寺和南托公司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协商未果。因双方在工程款的结算上存在争议故而酿成纠纷,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经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申请,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工程造价款作出了4844963.45元的认证。在建设施工中,景星寺对图纸进行了部分变更,在主合同约定230万元价款的基础上,增加的工程价款,经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为482506.94元,主合同的约定工程价款与增加工程的定额工程价款,合计为27 782 506.94元。景星寺至今仅支付工程款241.3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景星寺的大雄宝殿建设工程系公用事业工程建设,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程序,而景星寺与南托公司在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程序的前提下,签订的景星寺大雄宝殿施工承包合同是无效的。虽然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徐寅阶与三被上诉人要求按工程的成本价计算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对于主合同以外增加的工程项目,在双方没有约定工程价款计算方法的情况下,应按工程定额计算工程价款。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沅江市景星寺所建大雄宝殿建设工程系公用事业工程建设,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程序,而沅江景星寺与第三人在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的程序的前提下,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无效的。原判认定施工合同标的230万元,增加的工程价款482506.94元,合计2 782 506.94元,扣除已支付工程款241.3万元,还应支付369 506.94元,加上工地三通工程价款14380元,合计383 886.94元,另外二审认定冰灾损失46470元。本案合同约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建设成本,合同签订后不久建材价格暴涨,根据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08]2号文件的规定,凡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没有具体明确风险范围和调整幅度的,即使是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也应列入调整范围,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工程款显失公平。经沅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工程的人工费及材料费达324万元,与本案合同标的230万元相比,超出合同标的94万元。二审考虑材料、人员工资涨价等因素,在原审判决的基础上,再由沅江景星寺补偿徐寅阶、黄新焕、田月祥、张淑英四人因材料、人员工资涨价部分的损失30万元。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以固定价款结算的,工程竣工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并在工程建设工程中遭遇材料、人员工资等涨价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工程款显失公平的,应当在合同约定价款的基础上,对工程款数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以定额结算工程价款的,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工程材料、人员工资涨价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景星寺的大雄宝殿建设工程系公用事业工程建设,依法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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