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教学幻灯片讲义.ppt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教学幻灯片讲义.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教学课件课件PPT医学培训课件教育资源教材讲义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第一部分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简述;;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厂家、材料物资供应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按其职责对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质量检查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防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并明确了参建各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6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管理,即参建各???在各自合同责任 ;范围内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要贯穿于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发包、工程施工、直至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结束的全过程;要对构成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员、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指工程永久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环境等所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保证体系,认真执行规范和有关制度。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五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手段落实、质量管理经费落实,努力促进我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争创优质工程。; 二、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运行情况,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拨付工程款项时,必须要有监理的质量签证。 (4)项目法人(业主)应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5)按照合同约定,由项目法人(业主)采购或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编制依据; 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④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⑦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⑧其他有关事项。 (5)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6)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③施工组织方案;

文档评论(0)

yuzongxu12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