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桃园县中等学校学生奖惩实施要点(草案)
PAGE \* MERGEFORMAT 0 目 錄 內容 頁次 議程 1 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草案) 2 國民教育法【節錄】 12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13 桃園縣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獎懲規定 30 臺北巿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草案) 33 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37 苗栗縣國民中小學學生獎懲實施辦法 40 發言單 45 ※本資料公告於教育局-數位教育課-檔案下載區(0/2008/) 訂定「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草案) 會 議 議 程 壹、時間:民國96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3時 貳、地點:桃園縣政府14樓會議室 參、主席:教育局張局長明文 肆、主席致詞 伍、討論提案: 【案由】為訂定「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請參考「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草案)」修訂。 二、預定96年12月31日前修定完成。 【決議】 陸、臨時動議: 柒、散會 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獎懲實施要點(草案) 年 月 日 府教數字第 號函訂 桃園縣政府為獎勵桃園縣中等學校學生及輔導改過遷善,特依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規定訂定本要點。 桃園縣(以下簡稱本縣)各中等學校(含本縣縣立中等學校及私立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以下簡稱各校)之學生獎懲,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各校為處理學生重大獎懲案件,應組成學生獎懲委員會(以下簡稱獎懲會),其組織章程及行政運作應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各校辦理學生獎懲時,應審酌個別學生下列情狀,以確保獎懲之合理有效性: (一) 行為之動機與目的。 (二) 行為之手段與行為時所受之外在情境影響。 (三) 行為違反義務之程度與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四) 學生之人格特質、身心健康狀況、生活狀況與家庭狀況。 (五) 學生之品行、智識程度與平時表現。 (六) 行為人態度。 ? ?前項所稱行為包含作為及不作為。 各校學生獎懲之實施,應把握正向管教原則: (一) 獎勵多於懲罰、輔導代替懲罰。 (二) 公開表揚、從輕懲罰。 (三) 符合平等、比例原則。 (四) 力求審慎客觀,公正合理。 各校對於學生之懲處,應以啟發學生反省自制與改過遷善為目的,並注意學生人格尊嚴與受教權之維護。 各校對於學生之優良表現,得選擇下列各款之獎勵措施: (一) 師長口頭獎勵。 (二) 公開場合表揚。 (三) 登載於學校網頁及刊物表揚。 (四) 頒發獎狀或獎章。 (五) 頒發獎品或獎金。 (六) 嘉獎、小功、大功之表揚。 (七) 推舉為學習楷模。 (八) 其他適當之獎勵。 各校對於學生之不當行為表現,教師除得依照「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採取一般管教措施,並得視情節選擇下列各款之輔導或懲罰措施,以導正學生行為:? ? ? ? ? ? ? (一) 要求賠償所造成之財物損害。 (二) 實施個別輔導。 (三) 轉介輔導。 (四) 警告、小過、大過之懲處。 (五) 改變學習環境。 (六) 父母或監護人帶回管教。 (七) 通報司法機關或相關單位處理。 (八) 其他適當之輔導或懲處措施。 各校處理學生獎懲事項應事先知會該生導師。若屬學生違規行為,宜由導師先予妥適處理。 各校負責處理學生獎懲之人員及單位如下: (一)獎勵案件:屬班級事務者,由導師及任課教師逕予施行;屬學校行政處室事務者,由各相關處室處理。 (二)一般懲處案件:由導師或任課教師依前項規定先行妥適處理;未見改善者,得提交學校相關行政處室或由相關行政處室主動協助處理。 (三)重大獎勵及懲處案件:導師、任課教師或學校相關行政處室應提交獎懲會處理。 ?前項第三款所稱之重大懲處案件如下: (一) 蓄意鬥毆致人受重大傷害者。 (二) 攜帶危險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三) 強索財物情節重大者。 (四) 參加不良組織足生危害秩序及安全者。 (五) 持有或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迷幻物品者。 (六)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其事實存在者。 (七) 對師長不敬情節重大者。 (八) 不當行為嚴重影響學生本人及其他人學習者。 (九) 其他不當行為情節重大者。 十一、各校獎懲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五人,均為無給職,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任之: (一)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二人至四人:由行政人員選(推)之,其中訓導主任及輔導主任為當然委員。 (二)教師代表二人至四人:由教師選(推)之。 (三)家長代表二人至四人:由家長會委員選(推)之。 (四)學生代表一人至三人:由學生選(推)之。 獎懲會會議由訓導主任負責召集並擔任主席,會議決議之紀錄,由主席指定委員為之。本條所訂關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