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北师大广州实验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 名表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安行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7年2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2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2 第二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2 第三条 投保年龄 2 第四条 保险期间 2 第五条 犹豫期 2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2 第六条 基本保险金额 2 第七条 保险责任 2 第八条 责任免除 3 第三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 第九条 受益人 4 第十条 申请资料 4 第十一条 宣告死亡处理 5 第十二条 诉讼时效 5 第四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5 第十三条 保险费的交纳 5 第十四条 宽限期 5 第五部分 现金价值权益 5 第十五条 现金价值 5 第六部分 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5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的中止 5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 6 第七部分 合同效力的终止 6 第十八条 您主动解除合同的权利 6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的终止 6 第八部分 释义 6 您(投保人)与我们(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须经我们在保险单或批注中注明始为有效。 本附加合同附属于主合同,但不构成主合同的一部分。主合同的构成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为TAA。 保险责任的开始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正式保险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是保险合同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释义1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至五十周岁。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十年。 犹豫期 自您收到本附加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我们给予您十日的犹豫期(通过银行投保的,犹豫期为十五日),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附加合同。 如果您确定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的申请,同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释义2,并退还本附加合同及首期保险费发票原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本附加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将在扣除十元合同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曾接受过我们的体检,体检费用须自行承担。 我们提供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如果该金额因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释义3,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不幸导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而不幸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 JR/T0083-2013))中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程度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程度等级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我们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