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医疗期与病假管理技巧
医疗期与病假管理技巧(2015)| 人力资源法律 一、序言 其实法律对于劳动者医疗期和病假管理有相应规定,之所以实践中产生各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很大程度上源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医疗期和病假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盲区、未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所致。 本文试图以人力资源管理之角度,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了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在实践中应该如何依法作出应对进行阐释,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共同探讨,在法律框架下尽力扩张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以求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关于医疗期 1、医疗期的定义 医疗期是根据劳动者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中的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作限制。 2、医疗期的期限 分为一般疾病的医疗期和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1)关于一般疾病的医疗期,根据《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6号)中规定,对某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不论其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能否延长、延长多久,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如果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如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用人单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医疗期的计算 根据《医疗期规定》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9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表 实际参加 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 医疗期 计算 周期 医疗期待遇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 在医疗期内,停止工作医疗累计在六个月以内者,按现行规定发给病假工资。 5年以上10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 在医疗期内,停止工作医疗累计在六个月以上者,按现行规定发给疾病救济费。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 20年以下 24个月 30个月 有关医疗期的计算,应该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医疗期,即根据劳动者总的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 (2)根据医疗期的期限确定医疗期的计算周期。 (3)从员工休病假第一天起记录员工的病假天数。 (4)在医疗期计算周期内汇总劳动者的病假天数,并判断医疗期是否届满。 例如,张三实际参加工作9年,在本单位工作了3年,2013年3月5日第一次请病假。则张三的医疗期为3个月,计算周期为6个月,即应从2013年3月5日起到2013年9月5日之间这个时间跨度内确立3个月的医疗期。如果张三连续请病假,则到2013年6月5日医疗期结束;如果非连续性请病假,无论请多少次病假,确定医疗期的时间跨度都是从2013年3月5日到2013年9月5日之间。如果在该时间跨度内,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则为医疗期满。如果在该时间跨度内,张三累计休病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