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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补偿】非法用工致人伤残 违反劳动法判赔偿
【劳动法补偿】非法用工致人伤残 违反劳动法判赔偿
非法用工致人伤残的李某,因不服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将伤者刘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就该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李某赔偿被告刘某各项费用4.4万余元。
2004年刘某经人介绍受雇于李某,自带电刨在李某的家俱厂从事木工工作,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年三次计发工资。2004年2月24日下午3时,刘某在家俱厂工作时,被自带电锯锯伤左手拇、食、中环指,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后龙安区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裁决李某一次赔偿刘某46154.47元。2005年1月李某不服仲裁决定,认为双方只是加工定作的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而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双方承揽定做关系,驳回刘某的申诉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某虽自带电刨,但其在原告李某租用的场所工作,且制作家俱时利用原告提供的水、电及木工工具进行加要,不符合承揽合同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的法律特征,故原、被告双方不属承揽定作关系,且被告刘某在原告李某家俱厂工作期间,按原告的安排进行具体工作,并按件一年分三次计领工资,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被告受伤时,原告李某的家俱厂未办理营业执照,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非法用工,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广东省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领导突然叫我不用上班了。合同还剩下四个月。如果是计件工资该怎样赔偿!平常我的工资条上只有计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但是过年那一个月我只上了几天班,那个月的工资条上却有基本工资+计件工资。请问厂方应该怎样对我赔偿。是否还需要赔偿我一个月代通知金。
中顾网律师解答:
1是有一个月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提前书面通知你的话,公司应该赔偿你一个半月的工资(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算半个月的)如果没提前通知. 公司当天通知就叫你走,你可以获得二个半月工资(多一个月代通知金)
违反劳动法的赔偿办法
★ 用人单位赔偿的情形
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赔偿的四种情形如下: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赔偿的标执行标准:
根据“赔偿办法”的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 劳动者需要赔偿的情形
根据“赔偿办法”,劳动者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情形和具体数额规定如下: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 第三方的连带赔偿情形
1. 连带的情形:
2. 赔偿的数额:
█ 关于试用期
★ 试用期的具体期限: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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