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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立法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立法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马海群、范莉萍
? 2012-03-29 08:33:33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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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俄罗斯联邦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立法依据,以一般信息法为立法基础,以若干纲领性文件为立法的政策指导和理论依托,以具体的法律规范为立法支撑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俄罗斯信息安全立法在法制观念、立法及时性、政策引导、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经验,有助于引导我国科学制定信息安全立法规划,把握立法的完整性,从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完善信息安全立法框架,并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
【关键词】 俄罗斯;信息安全;立法体系
【作者简介】 马海群,1964年生,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范莉萍,1968年生,黑龙江工程学院图书馆馆员。(哈尔滨 150050)
俄罗斯在近20年来历经了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为了顺应全球信息化的必然趋势,俄罗斯政府制定、颁布了为数不少的信息安全纲领和法律。俄罗斯在历史发展、制度变革等方面不仅具有典型性,且与中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有相通之处。从信息纲领、法律的制订与内容等方面研究入手,探索其宝贵经验,对于我国现阶段的信息安全立法,大有裨益。
一 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立法体系分析
俄罗斯联邦重视信息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法律规范制定,已经形成了以联邦宪法规定为立法依 据,以《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为立法基础,以《俄罗斯国家安全构想》、《国家信息安全学说》及《2020年前俄罗斯国家安全战略》等若干纲领性文件为立法的政策指导和理论依托,以具体的法律规范为立法支撑,以专门机构的具体措施为立法保障的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1]。
(一)以《俄罗斯联邦宪法》为立法依据
1993年12月12日通过的宪法作为俄罗斯联邦基本法对于信息安全问题做了明确而又原则性的规定。根据宪法[2]第23条,宪法保障个人和家庭隐私权,保护通信、电话交谈、邮递、电报等隐私;第24条第2款,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保证每个人均有可能接触直接涉及其权利和自由的文件与资料,如果法律未另作规定的话;第29条,保证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自由搜集、获取、传递、制造和传播信息的权利;第41条,保证对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的事实和环境的知情权;第42条,保证对环境现状可靠信息的知情权,并规定,原则上信息权利可通过印刷技术手段实现,但在现代条件下对于公民更实际和方便的手段是,创建相应的信息主页的立法、执法与仲裁机构保证网页上提供的信息的可获取性和完整性,即保障网页的信息安全。这些规定的现代诠释包括在利用计算机网络传递数据过程中保证数据的隐私以及获取信息保护。因此,俄罗斯联邦宪法成为俄联邦信息安全立法的根本依据。
(二)以《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为立法基础
在俄罗斯的法律中,国家杜马2006年7月通过并颁布的联邦第149号法律《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被认为是专门讨论信息安全问题的基本法。该法是在1995年2月《信息、信息化与信息保护法》基础上,为适应信息领域的新变化,更好地维护信息主体尤其是公民的信息权利,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保障信息安全,而于 2006年重新颁布的[3]。该法成为俄罗斯信息安全立法的基础。《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中确立了信息安全领域立法发展的基本规范,对信息收集、获取、传递、生产和传播权利实现时、使用信息技术时、保障信息保护时出现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调节。该法中对于信息、信息技术、信息系统、信息通信网络、信息拥有者、信息访问、信息隐私、信息提供、信息传播、电子邮件、记录信息、信息系统操作员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保障公民和组织的信息权利,如信息获取权、隐私权等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强调在调整信息法律关系时遵循信息可通过任何合法手段自由地搜集、获取、传递、生产和传播;只有联邦法律可以规定对信息的限制获取;国家机构和地方自治机构业务信息应公开,并可自由获取;公民私生活不可侵犯等基本原则[4]。《信息、信息技术与信息保护法》调整的法律关系非常广泛,对于俄罗斯信息安全立法产生很大影响,为该领域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以系列纲领性文件为立法的政策指导和理论依托
俄罗斯联邦在进行信息安全立法时十分重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陆续制定了《俄罗斯国家安全构想》、《俄联邦信息安全纲要》、《国家信息安全学说》、《2002~2010年俄罗斯信息化建设目标纲要》、《2020年前俄罗斯国家安全战略》等若干纲领性文件。这些纲领性文件成为立法的重要政策指导和理论依托。
1997年出台的《俄罗斯国家安全构想》明确提出:保障国家安全应把保障经济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信息安全又是经济安全的重中之重[5]。
199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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