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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聊斋里的胭脂
说说聊斋里的胭脂 从小就喜欢《聊斋志异》,可能当初也是因为对灵异志怪的好奇心而喜欢的罢了,记得小时候一到电视台播出《聊斋》电视剧,我就等在黑白电视机前看,一点不亚于现在的很多朋友看球赛积极。后来,家里买了很多《聊斋》电视剧的光盘,而且买了很多关于聊斋研究的书籍。恰好又有幸选中《聊斋文化研究》的选修课,确实又使我的爱好得到了很多发挥,并且学习到了很多有用处的知识。 可能小时候对《聊斋》的启蒙,应该是从听评书得来的,刘立福老先生的《聊斋》每天在电台播放我都必听,有时候也录下来,现在有了电脑则方便多了,曾经也专程到茶社里花上三块钱听上刘老先生的聊斋,一听就是一下午,连续听了很长时间,对刘老先生的《聊斋》评书,最喜欢的就是《胭脂》。因为小时候,很难有勇气拿出砖头大的一本书仔细阅读,况且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我的阅读古文的水平到现在也不怎么样,虚词分不清,但是我还是有勇气阅读《聊斋志异》原文的,虽然到现在上面还有很多生僻的字我不认识也查不到,但是还是要去读的,这是一种兴趣。幼年时刘立福老先生就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从他会声会色对聊斋的讲述中,我体会到了每一篇故事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当然还是最最喜欢《胭脂》,这也是刘老先生在《聊斋》里讲述时间最长的一篇。刘先生在每日结束当天书时,也多不采用过去那种“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传统留“扣子”的方式,而是说到关键处自然截止,使听众不知不觉地感到“扣子”的形成。在说《胭脂》时,说到施愚山审阅吴南岱送来的案卷之后,一拍桌案说:“此生冤也!”马上结束当天演出,自然留下“扣子”。刘立福对《聊斋》作了精心加工,又以精湛的表演艺术把它传达给听众。他那种传神的说表、优美的动作,不但体现出他对评书传统表演技巧的很好继承,而且表现出他对听众心理的深刻理解。在说《胭脂》时最后施愚山宣读全案判词一段,全篇判词近六百字,念得顿挫鲜明,一气贯通,充分展示了评书演员应有的口齿技巧,使我被深深吸引。上了大学,学习了法律专业,所以对案件就特别敏感,所以更加对《聊斋志异》中的公案小说有了兴趣。有时候也尝试用现代的法治观点去审视一下过去的案件,也许是专业要求我们有这种敏感性吧。说到此,就结合学习法律的体会说说聊斋里的胭脂吧,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请老师斧正。 《聊斋志异》中写断案的小说占一定的比例。其中涉及到公案的,共有《冤狱》、《胭脂》、《于中丞》、《折狱》、《诗谳》、《老龙船户》、《太原狱》、《新郑狱》等八篇。与前人的作品比,《聊斋志异》的这类作品写得更好。其原因之一是抓住了精彩的细节。古今作案的人,在作案前往往周密筹划以掩饰罪迹,但总会有千虑之一失,这就是可以找到其罪证的某一个关键的细节。破案者找到这个细节,可以使真相大白;小说家找到这个细节,可以使小说精彩成功;评书者润色好这个细节,可以扣住听众的心弦。 《胭脂》一篇在《聊斋志异》的卷十四,属于谋杀案,主要情节是:卞氏胭脂才姿慧丽,父宝爱之,及笲未字。对户王氏为胭脂闺中密友,一日见胭脂对过路的潇洒少年鄂秋准似有所动,借机调侃之,胭脂亦不否认,王氏戏诺代为探问之,从此胭脂为思慕所苦,渐废寝食。王氏有一奸夫名为宿介,久闻胭脂貌美,藉此潜入其室,欲假冒鄂生与胭脂欢好,胭脂凛然拒绝,宿介强脱绣鞋一只而逃,归告王氏,但鞋已不翼而飞。原来另有一男子毛大,素慕王氏,适来王寓,拾得绣鞋一只,又听闻二人谈话,便暗侵胭脂之户,却误入其父之室,将其父杀害。胭脂哭而供出鄂生,鄂生被执惊骇,不能为己辩白,判死罪。后有济南府吴南岱复审,疑鄂生不似杀人者,才细究出王氏、宿介、毛大等人,但俱不承认。吴公令之于庙中面壁,佯有神将书于杀人者背后,毛大心虚而露出马脚,全案侦破。吴公作主将胭脂许给鄂生。 故事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复杂的案件,并写出了明察秋毫的吴南岱、施愚山的形象,故事中真正戏谑胭脂的是王氏的奸夫宿介,而误杀胭脂之父而兴讼的主犯,则为欲思染指王氏及胭脂的毛大,结果被判死刑而获平反的,则是胭脂仅惊鸿一瞥的鄂秋隼。作者采用的是“滚雪球”式的手法,起初的事件很小,微小到微不足道——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胭脂,偶然在家门口遇到翩翩秀才鄂秋隼,一见钟情,其闺中好友王氏佯言为其作媒,不料这出自谙于风月的王氏戏语,使得胭脂患起相思病。由这件小事开始渲染,到王氏的情夫宿介趁机求欢,再使得另一位多次挑逗王氏的毛大临时起意,调戏胭脂不成而杀害胭脂之父,构成了命案。从上可见作品如何将一件日常小事发展一桩骇人听闻的大案,雪球越滚越大,作者不断增加新的人物、新的事件、例如宿介的行为和毛大的凶残,都使得情节大大向前推进。这些人物都非信手拈来,而是与主要人物胭脂有某种社会关系,所以早已潜伏在主要人物的四周,故他们的出现并不突兀。 一般看公案小说都是这个模式:昏庸无能的官吏,因受贿或胡涂而造成冤案;之后便出现清官,因他的公正廉明和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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