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盐城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盐城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质控中心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质控中心是指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对医疗机构相关专业的医疗质量进行控制与管理的组织。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接受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或科室为质控中心的工作对象(以下简称质控对象)。 第四条制定质控中心管理规定,负责级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审批、考核与管理,质控标准和程序,指导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级质控中心。质控对象为全三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或科室。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六条质控中心按不同专业分别设置,同一专业只设立一个级质控中心。 第七条质控中心须挂靠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少数带有一定特殊性的质控中心可挂靠在医院协会及其他专业机构。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申请作为级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 (一)三级医院; (二)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是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在内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学科带头人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   (三)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质控的实践经验;有较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适量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交办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申请成立质控中心时应当向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本单位相关专业质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单位相关专业介绍;   (四)质控中心负责人资质条件;负责具体质控工作的专(兼)职人员数量、条件;   (五)承担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工作计划;   (六)诊疗技术规范、内部质控标准程序、组织体系、工作制度   (七)提供开展质控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情况。 第十条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审,对拟同意挂靠质控中心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出同意的决定。 第十一条市级质控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本专业质控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具体意见和要求;   (二)拟定相关专业的质控方法和程序;   (三)负责本专业质控工作的实施;   (四)建立相关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对质控对象的质控信息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评价与反馈;   (五)对相关专业质控对象纠正偏离的情况实施监控与指导;   (六)定期报告相关专业医疗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七)按质控工作规划,组建本相应专业质控网络;   (八)从事质控研究与学术交流,参与省内外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和承担与质控有关的教学或培训;   (九)对相关专业的设置规划、布局、基本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设备的应用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质控中心定期对质控对象进行专业质量考核,科学、客观、公正地出具质控报告并对报告负责。 第十三条市级质控中心出具的质控结论可以作为本辖区辅助检查结果互认的依据。 第十四条质控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秘书1人,其他成员7~10人,以兼职为主。质控中心人员实行聘任制。人员包括医院管理和临床医学专家,由质控中心从挂靠单位和有关医院相关专业人员中聘任。 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质控中心主任一般应由挂靠单位相应的专业科室科主任担任,经初审,报市卫生局确认后聘任。其他人员一般应从级学(协)会、分会(组)的委员以上对象中产生,并按规定程序由主任提名,挂靠单位审核同意后聘任(非挂靠单位成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第十五条质控中心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一般不超过6岁,身体健康,有时间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   (二)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能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的业务知识和评价技能,熟悉并能运用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   (四)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质控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市本专业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本质控中心成员学习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指南和标准; (三)组织制订与修订专业质控规划与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质控指标体系和信息流通体系,制订与落实质控实施方案;   (四)负责本专业医疗质量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并对质控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抽查复核;   (五)组

文档评论(0)

pangzilva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