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现状.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现状

一、管道安全监察法律依据 1 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总体思路 8 三、压力管道事故情况 17 四、2009年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28 五、新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情况 29 六、几个即将颁布的规程简介 33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现状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管瓶处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2305 刘长征 电话:010 我国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相比,历史较短。1994年政府机构改革时,新成立了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处,设在当时的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在2002年的机构改革中将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职能随锅炉压力容器划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压力管道与特种设备处,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名称为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处。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处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压力管道及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订相关规章、技术规范;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参与相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反应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及标准化组织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管道安全监察法律依据 2008年8月,国务院批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按照“三定”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并规定特种设备局“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压力管道法律法规体系: (一)《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1994年压力管道处成立。1995年1月3日山东济南发生了煤气管道爆炸事故,此事故惊动了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邹家华副总理做出批示:“城市使用管道煤气的面在不断扩大,因此建议要有严格的安全要求,对泄漏也要有规范的科学的检验方法和手段等规定,保证城市的安全。” 劳动部根据批示精神,在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于1996年4月23日经劳动部部长李伯勇签发,颁布了《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以下简称职锅局)于1994年3月组织辽宁省劳动厅、辽阳市劳动局和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起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95年3月职锅局邀请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化工部、电力部、建设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廊坊管道局、北京市劳动局、辽宁省劳动厅、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辽阳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等单位共计19人,研讨了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思路。在《规定》第一稿和思路研讨会的基础上,职锅局于1995年6月召开了由参加思路研讨会单位(有些单位因公未出席)参加的起草工作会议,并成立由会议参加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规定》编写组。会后编写组根据工作会议的意见形成了《规定》的第二稿。此稿经局、部领导阅审后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吸收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定》报批稿。此《规定》历时25个月,前后21次修改和两次部长办公会审查,最后于1996年4月23日由李伯勇部长审签颁发(劳部发[19963 140号]。 其他有关压力管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还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 《山东省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鲁政办法[2008]54号)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73号) 2003年3月11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第373号令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制定这个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该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国务院对

文档评论(0)

ctuorn037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