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考考试(民法)重点热点(名师预测).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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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考考试(民法)重点热点(名师预测)

2010 2010 名师预考重点热点(民法) 一、预测背景 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大纲几乎没有变化,仅增加了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 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专利法的大纲没有任何变化,但由于《专利法》 在2008年12月27日进行了大范围修改,所以考点实质内容变化不小。 二、历年司法考试考查统计 2003年65分;2004年118分;2005年101分;2006年78分;2007年97分;2008 年95分;2009年94分。 2010 2010 三司法考试预测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研究中心预测: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遵循常规应100分左右。 (一)民法总论 1、民事权利的性质(2分) 以权利的作用为依据,可分为形成权、支配权、请求权和抗辩权。相关重点法条:《继 承法》第25条、《合同法》第74、99条。 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2分) 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宣告失踪的效力和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 告死亡的效力和死亡宣告的撤销。 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2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2分) 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法人与法人的分支机构, 法人的合并与分立的基本规则;法人和法定代表人关系。 5、民事法律行为(1分) 意思表示的认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55、71、92、93 条;《合同法》第21条。 6、代理(1分) 代理权、代理的效力与责任;代理权的发生、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狭义无权代理 的类型、效果,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 7、民事责任(2分) 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7条;帮工责任,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 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4条,《环境保护法》第42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雇 主责任,精神损害赔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等民事责任。 8、诉讼时效期间(1—2分)《民法通则》第136条。 (二)物权法 1、所有权取得特别规定(1-2分) 条。7 、4 、3 、2条,相关解释《人身赔偿解释》第148《民法通则意见》第 分)1、共同侵权行为(2 条。132 、131条,《民法通则意见》第93 、92《民法通则》第 分)3—2、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1 (三)合同法 不同规则。 考生需要根据具体法律关系领域采取 ,条163第 》合同法《条和116 》物权法《 :注意 分)1、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的所有权的归属(12 条。245 、244 、242《物权法》第 分)2—1、占有(11 条。239 、236 、234 、233 、231重点法条《物权法》第 分)1、留置权(10 条。226股权质权的设立及权利的禁止转让,《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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