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概论.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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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概论

第一讲 法律诊所概论 什么是法律诊所? 为什么要选修法律诊所课程? 通过法律诊所的学习希望获得什么? 法律诊所概论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模式 三、诊所式法律教育培养目标 四、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式的演化——美国为例 传统:学徒式;经院式 。 “兰德尔”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案例教学法的差别 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初期,兰德尔模式受到批判 ——看似分析实案的教学法,事实上与实际脱离。离开了具体的社会背景、离开了活生生的当事人、离开了办案的真实感受,分析与推理、规则与原则均失去了依托,成了空洞的语言。实践中,仅有分析和推理的能力是远远不够的。案例教学法忽略了法律实践中其它领域诸如会见、咨询、事实调查、调解、谈判、起草文件中的许多基本技能,而且也忽略了在判断力、职业责任心以及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等方面对学生们的培养 。 “诊 所 ” “诊所”一词,来源于医学院,说明法律与医学具有同样的特征,需要理论,也需要实践。在诊所教授的指导下,学生为各式各样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代理服务,同时达到他们各自的学习目标。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诊所学生的能力得以检验,即使是在经验丰富的诊所教师的密切关注和控制之下,诊所学生仍能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在当事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学生们成为咨询员、调解员、诉讼代理人,甚至是在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适用不同法律时,充当了普法者和教育者 。 诊所式法律教育 诊所式法律教育,首先是一种教学方法。 她是一门独立的课程,是一门将法律知识与律师技巧的学习相结合的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实践内容是法律援助。 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建立 在福特基金会资助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南政法大学(现在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七所院校于2000年9月同时开课,标志着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中国拉开了序幕。 目前,全国超过50所院校开设诊所课程。 诊所的类型有劳动者权益保护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诊所、公益诉讼诊所、社会弱者权利保护诊所、妇女权益保护诊所、公民权利保护诊所、刑事法律诊所、环境法诊所、民事诊所、立法诊所、社区法律诊所、以及综合性法律诊所等。 法律诊所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法律诊所的学生在进入诊所之前应当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完成了国家教委指定的必修课程。在法律诊所中,学生们的主要学习目的是运用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律知识。从教学管理的角度讲,这是选择诊所学生的必要条件;从法律援助宗旨的角度讲,这也是保证办案的质量的必要条件,对受援者负责的必然要求。 法律诊所的实践中,离不开具体的法律知识。对具体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实践的水平、案件的质量。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模式 虚拟的法律诊所(Simulation Classes) “真实当事人”法律诊所(Live-Client Clinic) 校外实习法律诊所 (Legal Externship Programs) “街道法”(streetlaw)诊所 如何选择学生 你认为作为一个法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什么是最重要的?为什么? 到目前为止,你对哪一门课印象最深?为什么? 你三年级的目标是什么?你打算怎么实现目标? 假如和你合作办案的同学总是希望你记录,他/她询问,你有意见吗?你怎么办? 法律诊所中的学生与当事人 诊所中的学生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雇佣关系、法律专业服务关系、是一种涉及法律、经济、文化、道德、人际交往、专业知识的综合的社会关系。 律师与当事人的两大关系模式 律师中心主义 当事人中心主义 影响律师与当事人关系的非理智因素 我怎么看当事人? 我希望看到当事人吗? 我是否过分的评价当事人,或对当事人怀有歉意? 我对当事人是否有不满、或妒忌的情绪? 我见到当事人时是否极度兴奋? 我是否对当事人有厌倦感? 我怕当事人吗? 我是否想保护、拒绝或惩罚当事人? 当事人是否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诊所学生与当事人相处的四个要求 理 解 尊 重 信 任 合 作 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技能培训 问题的解决 法律分析和推理 法律检索 事实调查 交流 咨询 谈判 起诉和其他纠纷解决程序 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确认并解决道德困境 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教学目标 作为一个致力于为当事人服务的职业的一员,律师应当提供称职的代理 ; 作为一个对正义这一社会品质承担着特殊责任的职业的一员,律师应当努力促进正义、公平与道德 ; 作为一个自治的职业的一员,努力完善法律职业 ; 作为一个博学的职业的一员,律师应当促进法律职业的自我发展 。 法律援助与法律诊所的关系? 法律援助与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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