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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 2009-026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宜华木业” )发行公 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90号文核准。 2、宜华木业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债券期限:5年 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50%-7.95%,本期公司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T-1 日)向机构投 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于2009年10月26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协议发行方式。 7、公司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公司截至2009年3月31 日的净资产(合 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6.59亿元;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4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公司近期财务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8、本期公司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 场上市交易。 9、本期公司债券仅面向境内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 该债券可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挂牌上市,非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购买本期债券,存在无法交易的风险。 10、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打印本发行公告附件二《广东省宜华木 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网下认购承诺函》,按要求正确填写,并在发行 期间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情况,确定投资 者的配售金额。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 (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 手的整数倍(即100万元的整数倍)。 11、务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 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公司 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 已刊登在200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查询。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广东省宜华木业公司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宜华木业/公司 指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09宜华债 指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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