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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公共报刊亭
南城公共报刊亭 招 标 说 明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公共报刊亭经营权 招标单位:东莞市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南城市政道路报刊亭招标说明 经南城街道办批准,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南城投标所进行公共报刊亭的经营位置公开招投标有关事宜。 招标范围: 编号 报刊亭名称 报刊亭地址 向邮政局订购的每月报刊销货任务(元) B1 海雅 南城莞太路海雅百货前 5500 B2 袁屋边 南城袁屋边众利路 7500 B3 广彩城 南城广彩路玛利亚医院对面 4700 B4 嘉顿 南城体育路嘉顿厂前 3000 B5 海关 南城莞太大道建设路路口 3000 B6 鸿基 南城鸿福路鸿基大厦候车亭旁 6300 B7 金盈 东莞市南城胜和路金盈大厦前 6800 B8 旧货市场 南城莞太路宏远旧货市场候车亭旁 4800 B9 元美 南城莞太路鸿福花园前 4200 出让年限: 本次公开招标的报刊亭位置使用期限为 三年 。 使用期限为(2015年9月 1日至2018年8月31日)。 编号 报刊亭名称 报刊亭地址 B1 海雅 南城莞太路海雅百货前 B2 袁屋边 南城袁屋边众利路 B3 广彩城 南城广彩路玛利亚医院对面 B4 嘉顿 南城体育路嘉顿厂前 使用期限为(2015年10月 15日至2018年10月14日)。 编号 报刊亭名称 报刊亭地址 B5 海关 南城莞太大道建设路路口 B6 鸿基 南城鸿福路鸿基大厦候车亭旁 B7 金盈 东莞市南城胜和路金盈大厦前 B8 旧货市场 南城莞太路宏远旧货市场候车亭旁 B9 元美 南城元莞太路鸿福花园前 投标底价: 本次投标的底价由南城投标所在正式投标会上公告。 投标资格: 凡南城户籍的待业人员(须凭所属社区居委会或南城劳动分局证明)及其配偶,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经营者年龄必须在18岁至55岁。 报刊亭必须由中标者自己经营,不得转租、转让或承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分公司有权与中标人解除经营合作,终止邮政报刊亭委托经营协议,并按照市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分公司《邮政报刊亭委托经营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中标原则: 按公开标底价竞价,最高价中标的原则。每次叫价不少于壹佰元(可以是其倍数),不设最高限额,价高者得(此中标价只是场地使用管理费,不包括报刊亭的建造、管理费用、水电、税收、手续等费用)。中标后设置报刊亭的手续、建造及其它事项由中标人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发行投送局申请,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投标日期: 2015 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地点:南城西平社区东骏路南城体育公园二楼3号会议室。 (一)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察。因投标人未到现场勘察,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其它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投标人如有特殊理由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会1天前向投标所提出。 (六)在投标时,同一投标人只可中标一个报刊 亭经营。 (七)投标人须携带好人民币1000 元(现金)保证金,投标会结束后,中标人须在中标当天17时30分前交招标单位作为中标保证金;未中标的不用交付。 (八)中标人若放弃中标权利,则没收中标人的中标保证金。 合同的签定: (1)中标人必须于中标后十五天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南城市政道路报刊亭场地使用合同》,否则没收其中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中标人付清所有场地使用管理费后,招标单位无息退还中标人。 付款方式: (1)每个中标报刊的场地使用管理费按期支付,每季度为一期,共十二期。(每期场地使用管理费=中标合同价÷12)。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十天内向招标单位缴付第一期场地使用管理费,剩余十一期场地使用管理费须每季度提前十天缴付。 (3)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付款的,招标单位有权收取每天为年度场地使用管理费 1% 的滞纳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招标单位有权收回此报刊亭的位置使用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奖励办法:每年根据经营者执行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先进经营报刊亭不设定个数,给予合同年度总价20%款项的奖励,其它的优惠政策和表彰方式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东莞市发行投送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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