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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1.应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结合应城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廉政风险预警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违纪倾向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开展工作检查、民意调查、绩效测评、责任追究等措施,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执行力,进一步强化预警功能。 二、实施主体和预警对象 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在市纪委、局党组领导下,由局纪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预警对象主要是本单位以及延伸与本单位相关联的人、财、物等重点岗位或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人或者事项。 三、预警的分类 根据市纪委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将预警分为内部预警和外部预警。内部预警就是对交通运输工作内部的人或事项进行预警。外部预警就是对与交通运输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以外的人或事项进行预警,主要是在实施交通建设管理和开展行政执法中所发现的问题。 四、预警信息员的配备 局配备一名预警信息员,负责向市纪委廉政风险预警中心报送信息,每季度进行预警分析,每半年和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局属各单位均配备一名预警信息员(名单附后),负责向局预警办报送本单位以及与本单位相关联的预警信息。 五、预警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1、国家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政策落实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本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情况和问题; 3、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中的情况和问题; 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问题; 5、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 6、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的问题; 7、在交通监督检查、交通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六、预警信息的报送 每月26日前,局内各单位预警信息员将信息采集表报送局防控办,局防控办对预警信息进行筛选收集整理,并向市纪委报送汇总情况。 七、预警问题的处理 对内部预警分情况区别对待,一般性问题由局纪检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审定。主要采取谈话、印发预警通知书、内部情况通报、限期整改落实等手段和方式。严重的问题,上报市纪委,对外部预警,经局党组研究后一律上报市纪委处理。 附: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员名单 单位 信息员 单位 信息员 局预警信息中心 王雄鹰 公路局 王应祥 办公室 彭红斌 运管所 许小林 财务审计股 普朝国 港航所 陈国琛 工程计划股 李应红 物流局 陈一兵 综合运输股 张运宗 八达公司 李克谦 法制监察室 王翠莲 昌隆中心 万从敬 工会 李惠明 交管站 吕雄涛 计生办 胡丹利 2.应城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预警分级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结果有效运用,切实发挥廉政风险防控作用,根据《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是指通过对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针对本系统单位和个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不同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预案不同的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分别实施三级(蓝色)、二级(黄色)、一级(红色)预警管理,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条廉政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对象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 第四条各级预警管理的界定与处置: (一)三级预警(警示提醒):是指单位(部门)或个人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轻微或存在群众议论、反映较多的苗头性问题的。处置预案为警示提醒。它立足于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主动教育和监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 (1)适用范围:①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或年度考核满意率较低的;③工作生活中自我要求不严,干部职工有议论的;④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有其他问题,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 (2)实施方式:①组织谈话。根据群众反映,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党委决定对其谈话,要求其对组织需了解、核实的问题如实作出回答或说明。②重点提醒。针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降、“红白喜事”以及因生活习惯、性格特点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事项进行提醒谈话。③函询整改。对举报、测评反映出的问题比较严重,但又不构成违纪或有违纪倾向的干部,发出询问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说明或提出整改措施。 (3)实施期限:一般在党组作出警示提醒决定后,一周内完成。 (二)二级预警(诫勉纠错):是指单位(部门)或个人违反廉政建设规定,有倾向性问题且情节较重的。处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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