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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与展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人培训课程PPT模板课件演示文档幻灯片资料
《保险法》与展业 课程目标 通过学习《保险法》,使学员掌握在展业、服务过程中的适用条款,做到合规展业,诚信经营,并能用《保险法》相关条款解决客户的异议。 课程大纲 保险立法演变历程(1/2)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保险立法演变历程(2/2) 课程大纲 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职业的需要 ?依法合规经营的需要 ?保险营销员后续教育的要求 ?符合监管的需要 ?展业的工具 课程大纲 《保险法》实际应用 《保险法》对展业行为的规定 ?《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投保人可以为谁买保险? 要符合《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的规定 保险公司倒闭怎么办? 《保险法》第8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92条还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买保险容易理赔难吗? 《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公司有风险时怎么办? 《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买保险不如存银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钱放保险公司安全吗?亏了怎么办?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以后我交不起保费怎么办?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其他相关条款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人” ?当事人 ?保险人、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 * * ü 我国保险立法演变历程 1 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2 《保险法》实际应用 3 1995年 2002年 2004年 2009年 2008年 2004年10月, 中国保监会会同 有关部门正式 启动保险法 第二次修改的 准备工作。 2005年底形成 了保险法修订草案 建议稿,并上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1995年6月30日,《保险法》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险基本法。保险法颁布至今,经历了两次修改。 2002年10月,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进行修正,修正内容重在保险业法部分。这是保险法的第一次修改,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08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9年2月28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订草案,迄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完成了第二次修订。 ü 我国保险立法演变历程 1 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2 《保险法》实际应用 3 ü 我国保险立法演变历程 1 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2 《保险法》实际应用 3 结语 学好《保险法》合规经营 用好《保险法》诚信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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