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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成因及对策
浅析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成因及对策 【内容摘要】目前,我国农村各种土地纠纷的问题日益增多,这对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这也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难点之一。所以,讨论研究目前中国农村的土地纠纷问题及解决途径,这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阐述了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其表现形式和类型进行了划分,指出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有四种类型,分析了农村土地纠纷的成因,最后提出了处理纠纷的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农村土地 土地纠纷 纠纷类型 原因 对策 一、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命根子,对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各地政府如果处理不好会极易引发各种纠纷和矛盾,给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安的因素。土地纠纷,轻则导致上访案件发生,重则会导致刑事案件发生,这将导致社会混乱,处于不稳定状态。2002年以来,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并且引发了大量械斗、上访案件,各级党委、政府都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进行处理,但是目前仍有许多纠纷没有被妥善解决,许多纠纷仍在继续。土地纠纷问题关系民生、涉及民计,事关国家社会安稳,我国农村土地纠纷事件呈现出较大幅度上升现象,如果这种现状任其发展,必将会出现影响政治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后果。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现代农业建设,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负担逐步减轻,农民对土地的关注度提高,农村土地纠纷也随之增多,纠纷的表现形式、涉及范围、解决难度呈现出多样化、扩大化、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前,在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流转手续不完备、管理方式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这对推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进程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果土地长期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就会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引发的土地荒置,在当今寸土寸金的社会,这种行为会极大浪费土地资源,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的稳定都是百害无一利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不断规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将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更加顺畅,从而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总之,处理好土地纠纷的问题,事关农村地区的稳定,事关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事关我国后备保障力量的充实以及健康发展。同时,土地纠纷问题的有效解决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对人民法院审判能力的考验。因此,做好农村土地纠纷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征地补偿不合理以及补偿迟迟不能兑现引起的纠纷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土地,当城市发展的手伸向农村时,要的就是土地,诸如交通网络的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往往需要大量的征收土地,因此会有补偿这个事情发生。但是,这个征地补偿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一个明确的分配方案。也缺乏一个可以让出让土地者心服口服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但是,我们所看到的补偿往往只有某一方面,而且都是把价格压到不能再低,让农民的利益最小化,可想而知,不发生纠纷那真是不可能的。 (二)农村户籍人口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一些以承包土地为业的外地人员流入与操作,使得土地转包转让形成一种规模,产生以转包土地获利的行业地霸,因其从中操纵,导致层层转包更有甚者一地多包,从而引发土地纠纷。加之,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开始,农村土地就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执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内人口因死亡、搬迁、子女升学或嫁娶出现变化,导致当前人均土地严重不均,人多田少的农户强烈要求村集体对土地进行重新调整。以往交税费,种地多则交税多,缺地农民没有多大意见。现在不交税了,土地成了无税产业,再加粮食价格补贴和种地补贴,土地对农民的意义增加。增人没增地的农户根据“农村常住人口,人人享有土地承包权”的政策规定,强烈要求增加承包土地。而减人不减地的农户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极力反对重新调整土地,由此引起增人没增地的农户对村干部工作的不满。惠农政策的实施,也使得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返乡务农,从而引起的有限的土地与数量庞大的农民之间的剧烈矛盾。本来就地少人多的情况就变得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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