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发行
人”)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可转债募集说明
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
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
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五条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
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1
并行使表决权;
2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 、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
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八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
的建议做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做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可转债本息、
变更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做出决议,
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做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
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做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 (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接
2
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
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做出决议;
4 、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做出决议;
5、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做出决议;
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其
他情形。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
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高中数学《集合的概念及其基本运算》导学教案.doc VIP
- 人教版八年级下英语单词默写表格(整理打印).pdf VIP
- 九年级下册数学《二次函数》二次函数的性质.doc VIP
- 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doc VIP
- 女性生育力保存PPT课件.pptx VIP
- STEAM跨学科课程整合的理念、模式构建与实施挑战研究.docx VIP
-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书模板(包含内容).docx VIP
- 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doc VIP
- 智慧乡村、智慧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可追溯平台建设方案.pdf VIP
-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报书模板—基于计算思维的大学计算机课程思政案例构建与实践(包含申报书内容、合作方案、合作协议).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