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际税法.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五节 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国际税法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 (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内容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 )。(2010年) A.来源地管辖权 B.居住地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 D.公民管辖权 E.销售地管辖权 【答案】ACD (二)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管辖权及身份种类的把握思路: 【例题1·单选题】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2008年) A.住所标准 B.时间标准 C.意愿标准 D.籍贯标准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国际上判定一个公司是否属于一国法人居民的一般判定标准包括( )。(2013年) A.管理中心标准 B.总机构标准 C.资本控制标准 D.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 E.法人永久居住地标准 【答案】ABCD 三、国际重复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要点 主要内容 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原因 具体有以下三个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 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1)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例题·单选题】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2009年)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答案】A 【解析】免税法又称豁免法,是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二)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1.抵免限额的确定 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例题·计算题】我国某纳税人(在我国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有来自A国的应税所得50万元和来自B国的应税所得80万元。则其分国抵免限额为: 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B国抵免限额=80×25%=20(万元)。 (2)综合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例题·计算题】我国某纳税人(在我国适用25%的所得税率)有来自A国的应税所得50万元和来自B国的应税所得80万元。则其综合抵免限额为: 综合抵免限额=(50+80)×25%=32.5(万元)。 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比较: 假定情形 分国限额法 综合限额法 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税率高低不同 对居住国有利 对纳税人有利 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有盈有亏 对纳税人有利 对居住国有利 假定一: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普遍盈利,税率高低不同 跨国纳税人(居住国税率25%) A国经营(A国税率30%) B国经营(B国税率2

文档评论(0)

___________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