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土地补偿费.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支付土地补偿费

项目二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征用政策与法规 导入案例 任务一 土地所有权 任务二 土地他项权 任务三 土地征用 导入案例:未经征用耕地修路受罚案 自2000年1月,某市政府在207国道扩改建工程中,未经依法征用办理国土报批手续,擅自在该市某镇某管理区路段组织施工,占地达160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达63亩。 2002年4月,此案据某省国土管理部门查实,依据有关法规,对某市政府罚款219万元。 知识点: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任务一 土地所有权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土地所有权种类 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 定义: 国家土地所有权,又称全民所有,即国家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宪法的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第九条第一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十条第一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归国家所有”(第十条第二款)。此外,“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第十条第三款)。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 范围: ①城市市区土地 ②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中被国家征用的土地 ③自然资源,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的以外 ④地下资源 二、国家土地所有权 使用制度: (1)国家统一所有,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分别行使权利。 (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权能可以分离,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收益中央与地方共享。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 概念: 指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依法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范围: ①耕地(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除外)   ②宅基地  ③自留地、自留山  ④法律明文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 分类: 1)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主要包括:①宅基地,即农民住宅用地;②乡(村)企业用地;③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如学校、卫生所、幼儿园、敬老院用地;④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 3)未利用地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主要包括属于集体所有的“四荒”土地。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 有关制度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归一定集体组织内的全体农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所有权。 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可通过征用方式取得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的相对专一性。 一般不让改变土地用途 集体土地要进入房地产市场,必须先征用为国有土地 任务二 土地他项权 一、土地他项权概念 指在已经确定了他人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土地上保留的其他利用方面的权利。 地役权 相邻权 土地租赁权 土地抵押权 案例一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双方签订了合同。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讨论: 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吗? 乙有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吗? 解析 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二、地役权 地役权:是为提高自己房地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房地产的权利。 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客体为土地 需役地:享有地役权的土地 供役地:提供地役权的土地 2)地役权的目的在于需役地的便利 3)地役权是通过合同约定的 4)《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二:地役权登记的效力 王一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赵二签订书面合同:赵二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王一一次性支付给赵二4万元。 两年后,赵二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刘三。刘三决定建造高层建筑,王一提出异议,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刘三是否可以建造高层建筑?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王一的地役权于两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时起生效。但是两人并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故无法使得两人之间的地役权设立达至公示公信的效果,地役权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刘三可

文档评论(0)

wumanduo1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