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PDF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7-03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423 号)核准,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原名“七台河宝泰隆煤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 1 月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 股8.5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6,1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4,278.8 万元后,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 年2 月2 日全部到位,实 际到账金额132,395.2 万元。由于发行费用中514 万元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支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881.2 万元,已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32,395.20 万元,截至 1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实际建设项目累积投入资金 119,068.38 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 0 万元,支付发行费及印花税579.91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1,416.38 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669.4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司于 2013年5月20 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了 《七台河宝泰隆煤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因公司更名,该管理 办法变更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 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分别设立了23001695551050520285 (建 行专户)、65010158000002041 (浦发专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 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行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于2015年2 月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09号公告,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2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10月20 日,公司在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注销了该专户,账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金元证券、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继续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75号公告。 2016年10月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 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账户名 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4030120001000621 ) 开立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销户时结算利息一并转入龙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专 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6-080号公告。 2016年1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umanduo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