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办事指引-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docVIP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办事指引-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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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新增耕地确认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和公开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事项代码分项名称新办三办理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市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新增耕地确认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和公开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确认审批 事项代码: 0477 分项名称:新办。 三、办理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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