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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清水河-玉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GZDDZ-GK-17107
招 标 人:庆云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8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7
附件: 封面密封格式 1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庆云县清水河-玉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00元 四、获取文件1.时间:2017年月日至2017年8月日(北京时间)
2.地点:网上下载
3.方式:网上报名
4.。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月日时00分至2017年月日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开标室
六、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月日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开标室
: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庆云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建设街1789号
联系人:徐局长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三八东路东汇大厦919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 庆云县清水河-玉水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庆云县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要求为基础,进行设计和工程施工。详见第五章 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工期 工期:150日历天(包括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 1.3.3 质量保证期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1.3.4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施工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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