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科技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活动行为规范
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三、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四、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五、南京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试行)
六、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奖励办法(试行)
七、南京中医药大学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奖励办法(试行)
八、南京中医药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九、南京中医药大学青年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十、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十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十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必威体育官网网址规定(试行)
十三、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管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南中医大科字(2007) 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我校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办学目标,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科技队伍,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确保科技任务的顺利进行和研究计划的顺利完成,不断提高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处是对我校科技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负责管理学校的各级各类科技项目,各学院、研究机构同时负有对本部门科技项目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 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应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着眼于学科的未来发展,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结合学科特色和学校科技规划,认真组织科技项目的实施。
积极组织各级各类项目申报,多渠道申请科技项目和研究经费。积极协调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和开发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齐全、人才与知识密集的优势,积极开展多学科合作研究与开发。鼓励各学科间相互交叉与渗透,培育和发展新兴学科。对于综合性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相关学科间的科技协作,联合攻关。
第四条 科技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选题、申报、任务书(合同)签定、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与验收、成果管理等)由学校科技处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组织管理。各单位应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各类研究工作给予支持和保证,协助科技管理部门解决项目研究进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科技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 科技项目的类型与选题立项
第五条 科技项目按计划形式、合同形式和委托方式的特点分为纵向科技项目和横向科技项目。
l、凡受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委等资助或下达的项目,为国家级项目。
2、凡受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其它部委和省科技厅、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等资助或下达的项目,为部省级项目。
3、凡受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及其它厅局和市科技局等资助或下达的项目,为厅局级项目。
4、凡受学校科技基金资助或下达的项目,为校级项目。
5、外单位与我校合作申报的厅局级以上项目,为纵向合作项目。
6、研究单位和人员根据社会各方面的需要,接受委托的研究开发项目,为横向项目。
7、外单位的纵向课题,委托我校单位或人员承担部分研究内容,我校不是该课题合作单位的,列入横向项目管理,其经费管理可参照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各级政府批准或下达的重点学科建设、科技平台建设和社会资金资助或合作的科技平台建设,统称为科技建设项目。
第七条 各单位要在学校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科技发展规划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有计划地组织科技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第八条 科技处积极组织学校有关专家参加国家、地方、行业的规划、计划和科技项目指南的制定、编写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各学院和科研机构传达和通报有关内容,积极组织申请各类科技项目。
第九条 申请国家、部委和地方的科技项目,必须按照有关的规划、计划、项目指南或招标公告及申请和招、投标办法,认真填写有关申请书、投标书和表格,经各学院或研究机构审查,报学校科技处,经科技处审定后(必要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审定)上报有关的主管部门。重大项目需经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报。
第十条 横向科技合同按《南京中医药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为维护科技项目选题立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项目申请者或申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申请办法的要求,按时申报。
第十二条 凡因主观因素导致在研项目不能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者,二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第三章 科技项目的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科技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既享有项目经费的支配权,也负有项目实施及按期完成的责任。
第十四条 项目组成员应有明确分工,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和协调下完成指定的研究工作。项目组内实行任务目标公开、进度公开和经费公开的原则。各级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项目的执行。
第十五条 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由校务委员会确定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技处作为管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