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评价规则 (修订稿 二、适用范围 (一)企业诚信评价对象:在深圳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诚信评价对象 (一)分类 根据良好行为的有益程度和不良行为的危害程度,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良好行为的有益程度从A至D依次递减,不良行为的危害程度从A至D依次递增。 (二)良好信用行为加分标准 企业及从业人员良好信用行为加分项分A、B、C、D四个等级: 1. A类,加6分; 2. B类,加3分; 3. C类,加2分; 4. D类,加1分。 (三)不良信用行为减分标准 企业及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行为减分项分A、B、C、D四个等级: 1. A类,减3分; 2. B类,减6分; 3. C类,减9分; 4. D类,减20分,直接列入失信。 五、诚信分值计分公式 诚信分值=基础分值+良好行为加分值-不良行为减分值 由D类不良行为导致的失信状态不适用良好行为加分 六、基础分设定 (一)机构基础分: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以及新设立机构,自纳入诚信系统之日起基础分为零分。 (二)个人基础分: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以及新执业个人,自纳入诚信系统之日起基础分为零分。 七、计分方法 根据企业或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加减分,实行滚动计分、实时动态更新,加减分取最高值 每年12月31日当日的诚信状态即为企业或从业人员本年度诚信状态。 房地产行业诚信评价计分采用实时动态更新方式,每次不良行为的效果自减分当日起持续三年,到期后系统自动补回所扣分值;每次良好行为的效果自加分当日起持续三年,到期后系统自动减去所加分值。 八、公示方式和内容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状态,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公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状态。 九、诚信状态划分 (一)诚信(优质):属于对企业或从业人员长期依法诚信经营的认可和褒扬性评价,其评定条件为诚信分10分及以上,并且满足诚信等级评定必要条件且没有D类减分项的。 诚信(优质)必要条件: 1、连续8年以上按时参加企业资质年度检查,健全企业信息和项目手册,按要求填报数据; 2、企业产品无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上一年度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4、近两个评定周期内信用级别未被评为失信或预警; 5、本评定周期内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6、连续3年综合实力排前50名; 7、积极配合主管单位及行业协会开展管理工作。 8、积极加入行业组织,履行会员义务,接受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企业或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但不符合诚信(优质)等级评定必要条件或存在轻微不良行为,但不影响企业和从业人员正常营业的,其评定条件为诚信分在-10分(含-10分)以上,不符合诚信等级评定必要条件且没有D类减分项的。 (三)预警:企业或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情节轻微或较重的不良行为,存在失信风险,需要调整和改善的,其评定条件为诚信分在-11分至-19分(含-19分)之间,并且没有D类减分项的;被行政机关通报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本规则所涉及行为的追溯力参照以下原则:良好行为的加分须本年度发生或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本年度内申请方为有效,如果发生或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时间至本年度12月31日不满3个月的,可延长至次年3月1日之前申请;不良行为的减分以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决议时间为准,扣减诚信分。 十一、异议处理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在采集并初步认定诚信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通过信息技术平台通知被认定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市场主体或者从业人员对本人诚信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予以核实,30日内核实确有困难的,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核实结果应当以书面或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告知异议人。经核实发现诚信信息确有错误或者难以查证属实的,不得作为诚信信息认定并归入诚信档案。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诚信信息属实。 十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参加年检导致资质注销或备案证书失效的企业和从业资格失效个人,将被列入“不再从业的历史记录”栏目,仅供查询,不再参加诚信评价的计分和公示,在重新取得资质证书前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因不规范经营行为而被机关通报的项目建设发生的,除按照信用信息目录表扣减分数外,将直接列为“预警”企业,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通报事项安全事故的详细情况整改措施及,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完毕后,“预警”企业名录。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