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人商业风险及其规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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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商业风险及其规避

操作事故案例 ——港口驾驶员参与40尺箱装船作业 ——起吊高度不够,造成碰撞 ——箱子坠海沉没 ——集装箱及货物全损 诉讼案例 收 货 人 (货损66万美元) 港口案件审理依据 《港口法》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第 45 条 《合同法》 《民法通则》 《海商法》 国际货物运输 商业风险转移的必要性 ——严格责任制 ——独立经营人身份 ——不享受赔偿责任限制 港口经营人可能面对的原告 ——收货人 ——承运人 ——船公司 ——保险公司(船舶保险人 货物保险人) 港口经营人具体操作潜在风险 大型机械(装卸桥、轮胎吊)操作 港口经营人具体操作潜在风险 拖车作业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一、对任何第三方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损坏,包括使用和装卸过程中引起的损失和损坏。——包括对船舶的损害赔偿 须注意:港口限定范围内或约定承保地点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案例: 2008年7月16日中午11点54分,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3#桥吊操作司机在对“马士基·科特卡”舱底25-27bay双20卸箱作业时。吊具起升至距舱底24.43米高时,吊具东边的箱子FCIU3710979柜突然脱落掉入舱底,砸到最底层的箱子FCIU3710113柜后弹开,箱内大理石甩出造成船损、箱损、吊具损。经现场查勘理算,核定损失金额为¥396,260.47元,扣除折旧残值及免赔额后最后理算金额为¥342,595.47元。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二、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 ——指港口经营人的雇员、管理人员及与港口经营人有关联关系之外的任何个人 ——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三、货物错发错运责任 主要包括港口经营人因错发错运需承担的各种费用及货物损失责任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四、渗漏、污染责任 港口经营人在从事码头作业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渗漏、污染并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时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五、法律费用 ——港口经营人对索赔案件进行辩护而引起的费用 ——判定给港口经营人的诉讼费用,如裁定、调查、调整、鉴定、上诉费用和支出 ——经保险人同意的港口经营人为其带薪雇员和雇佣的顾问而支付的费用、工资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六、检验、消毒 费用 港口经营人在从事码头作业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意外事故并导致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须由港口经营人依法承担的检验、消毒的费用 港口经营人责任保险可转移风险 七、清除废弃物/残骸费用 港口经营人自愿或是按照法定权利或义务清除废弃物、残骸而发生的费用和支出,该费用必须是港口经营人为了避免或减少索赔损失而发生的。 被保险人清除残骸必须事先征得承保人的同意。 现行条款的不足及问题 1、条款问题 2、公众责任保险条款的误用 3、保险成本问题 4、责任限额 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刘京利 电话:021-5836 9407 手机E-mail:liujingli@ 港 口 经 营 人 商业风险及转移 2009年9月 承运人 合同之诉 (限额赔偿6.5万美元) 港口经营人 侵权之诉 (60万美元) 机械损伤 货损 人员伤亡 火灾 集装箱叉车作业 人员伤亡 爆炸和环境污染 机械损伤 货损 人身伤害 货物损失 进出集装箱作业场地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危险品集装箱装卸船作业 火灾 爆炸 环境污染 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 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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