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运输保险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pptVIP

集装箱运输保险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集装箱运输保险 -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 * * * * * * * 集装箱业务操作与管理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主讲教师:李 杰 第 12 章 集装箱运输保险 第一节 概 述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对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而受到损失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的制度。 它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运输货物保险;二是运输工具保险。前者包括海上、陆上和航空等运输货物保险以及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保险等;后者包括船舶、火车、卡车、飞机以及船东互保等。 第一节 概 述 一、基本概念 1.保险关系人 (1)投保人 投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进行洽谈,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 (2)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受海上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是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发生损害,因而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人。 (3)保险人 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收取保险费,并负责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人。 (4)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在指定地区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经营海上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人。 (5)保险公证人 保险公证人是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办理对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价和保险赔款理算提供证明的人。 第一节 概 述 2.投保 投保就是从投保人角度看待的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保险合同的过程。 3.订立保险合同 订立保险合同就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 4.交纳保险费 交纳保险费就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交纳保险费。一般交纳保险费有一次付清、分期付款、现金支付、票据支付、汇付和托收等方式。 5.分保险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保险人有时无法单独承担一些价值巨大的保险标的的保险风险。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类风险的分摊,人们采取分保险的方法,就是将一个保险标的的不同风险分散给多个保险人,或者把一类风险按保险金额分散到多个保险人。 第一节 概 述 6.再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人为了减轻自身直接承保的风险,将其已经承保的保险风险的一部或者大部分,依照合同的规定,转移给其他保险人或保险集团,并支付再保险费的做法。 7.出险通知 出险通知是当保险标的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时,被保险人及时发给保险人的要求赔偿的书面文件。 8.理赔 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 9.委付 委付是指海上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符合推定全损的构成要件时,被保险人请求将该标的物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从而获得全部赔偿的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10.代位求偿原则 有时保险标的所遭受的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引起的,被保险人当然有权利向肇事者就其侵权行为所致损失进行索赔。由于诉讼往往牵涉到许多方面,诉讼过程旷日持久,保险人为便利被保险人,就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同时取得被保险人在标的物上的相关权利,代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进行索赔,这就是在国际保险业中普遍盛行的代位求偿原则。 11.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是为了明确事故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保险责任而专门设立的一项基本原则。 12.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的补偿。 13.可保利益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的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海上保险合同才有法律效力,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二、保险种类 1.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他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 2.陆运险 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 3.航空运输险 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 4.邮包险 第一节 概 述 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承保的是运输货物从一国(地区)到另一国(地区)之间的“位移”风险。 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保险涉及范围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发展,在为货主提供便利的门到门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诸如由于集装箱船舱面装载集装箱货物导致风险增大等问题。在集装箱多式联运下,保险利益所涉及的范围也有所变化,主要有: (1)海运经营人 (2)陆上运输经营人 (3)租箱公司 (4)第三方责任 第一节 概 述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制与保险 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制采用了“修正的统一赔偿责任制

文档评论(0)

yanpizhu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