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业税收制度对烟草主产区地方政府行为的扭曲论文.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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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业税收制度对烟草主产区地方政府行为的扭曲论文.doc

  烟草业税收制度对烟草主产区地方政府行为的扭曲论文 【摘 要】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背景下,云南省部分烟草产区的农民出于增收考虑,宁愿种粮不愿种烟;但地方政府由于对烟草业存在“财税依赖”,通过行政干预力导农民种烟。矛盾产生的根源是:在现行烟草业税收收入征收及分配体制下,地方政府从烟草业得到的巨额税收对其行为产生了扭曲。本文从烟草业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出发,分析这些税种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围绕降低烟草主产区地方财政对烟草业税收收入依赖度提出税制调整建议。 【关键词】烟草 烟草业税收 地方财政 一、现象阐述及分析 1.种烟成本高风险大、成本利润率连年下滑,农民不愿意种植烟草 (1)相比其他适宜在烟叶主产区生长的农作物..毕业,烟叶的成本利润率处于劣势。以全国第一烤烟生产基地——云南省曲靖市为例: (2)近年来,烤烟生产成本持续上涨,而其自身成本利润率连年下滑,烟农种烟近乎微利。下表显示: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烤烟生产成本上升。同时,烤烟原本偏低的收购价格却仍然在11元的低位徘徊。 (3)此外,农民在烟叶的整个生产和初加工环节中要承担很大风险。由于气候地形因素,烟叶主产区往往是冰雹灾害的频发区,而相比粮食作物,烤烟抗冰雹能力弱,一旦遭受冰雹灾害,往往损失一半甚至绝收。据资料统计,2000-2005年期间,曲靖市年均160万亩的烤烟种植面积中,平均每年有32.2万亩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雹灾。而且烘烤烟叶对烟农的技术和经验提出较高要求,稍有差池将直接影响烤烟的等级。 2.烟草业的相关税收给地方政府带来巨额财政收入,诱导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力促烟农种烟 “寓禁于征”的烟草行业税收政策使地方财政从烟草业税收高度依赖。一方面,“烟叶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种支撑着地方财政,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还能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种或中央税种中分到一杯羹。 烟草业作为云南省的支柱产业之一,从1990年到2004年的14年间,烟草累计实现税利4287.3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70%;在国家实行“两烟双控”以来,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占60%左右。以全省另一烟草大市——云南省玉溪市为例,该市烟草业产值长期占全市GDP的50%以上,烟草业税收更占到全市财政总收入80%以上。曾经,在红塔集团产品出现波动后,玉溪市的财税收入竟出现了负增长。 因而,一些地方政府不顾烟农种植意愿,采取强制种烟的手段。不少烟农反映:烟叶站让农民种烟,如果农民种植其他作物,就强行拔除。地方烟草专卖局也证实:种烟是政府计划控制管理,对种烟区域种烟面积都有规定,为保证种植数量,有时需要一定的强制措施。 二、从烟草业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分析地方财政“烟草依赖”、强迫农民种植烟草的原因 1.烟叶税 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烟叶税取代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其税收收入仍全部划归县乡财政。大多数烟叶主产区商品经济发展滞后,据统计,全国510个种烟县中有185个县属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其他相当一部分为省级扶贫县。可见,在这些商品经济发展滞后、工业基础薄弱的地区,主要流转税种和所得税种难以成为税收的主要支柱,使得因农村税费改革财力受到削弱的县乡财政对烟叶税的依赖度明显加深。此外,烟叶收购期、收购点集中,利于地方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税源情况;而且开征烟叶税实际是沿用烟叶特产税的征收办法,并未因此另设机构。由此带来低成本高效率的征收效果更使地方政府对烟叶税青睐有加。 2.消费税 虽然消费税是中央税,但其事关地方财政能否从中央得到税收返还及返还数额的大小。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采取“基数固定,增长分成”的方法来确定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中央以1993年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净上划的收入数额=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中央下划收入)作为对地方税收返还的固定基数,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以1993年的为基数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增长率的1:0.3的系数逐年递增,若达不到1993年的税收返还基数,则相应扣减税收返还额。而烟草业发展的地区往往是我国的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区,高消费税的烟草业无疑成为地方完成税收基数并从中央取得更多税收返还额的一个有力筹码。 3.增值税 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种,在烟草行业创造的增值税中,中央和地方分别得到75%和25%。与消费税一样,增值税的征收情况也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是否能完成返还基数以及在增量部分中能得到多少返还额,从而决定了地方政府实际可支配的财力。 下表显示了在云南、贵州、湖南、安徽等烟草主产区的地方财政在分税制体制下对烟草业税收“高度依赖”。 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编《税制改革以来税收统计资料(199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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