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指南2015研讨.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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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指南 第一章 宣传引导 一、县级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制定计划生育宣传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 1.户外宣传。在街道、道路旁等显著位置设置适应形势、语言温馨、通俗易懂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在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打击“两非”标语,放置打击“两非”宣传册。打造人口文化园、文化广场。 2.资料宣传。县级统一印制生育政策、证件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三项制度、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宣传资料,交由乡级、村级计生干部入户发放,在计生工作机构摆放,利用计生宣传活动发放,做到每户至少有1份计生宣传资料。 3.媒体宣传。搭建传统媒体计生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刊,增加计生信息上稿量,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年度上稿量10条以上。开展微博、微信、QQ、网站、手机推送等新媒体宣传,及时、主动发布计生信息。 4.理论宣传。在党校、行政院校等干部培训机构设立人口计生课程,积极配合初中以上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 5.社会宣传。利用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6次。 6.舆情处置。建立计生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制度,注意对网上言论的正面引导,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妥善处置负面舆情。 二、乡级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入户宣传。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知识,印制和发放计生工作指南、小册子、折页等宣传品。 (二)户外宣传。在街道、道路旁等显著位置设置适应形势、语言温馨、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在乡(镇、街道)办公地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有条件的可设置电子荧屏、电子灯箱,在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打击“两非”标语,放置打击“两非”宣传册,打造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广场。 (三)社会宣传。利用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2次以上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宣传活动。 (四)媒体宣传。积极主动在计生宣传平台、新闻媒体撰写计生宣传稿件。 (五)舆情处置。做好负面舆情收集、上报,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计生舆情处置工作。 三、村级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入户宣传。进村入户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知识,发放计生工作指南、小册子、折页等宣传品。 (二)户外宣传。在街道、道路旁等显著位置设置适应形势、语言温馨、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村(居)办公地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三)舆情处置。做好负面舆情收集、上报,积极配合协助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计生舆情处置工作。 第二章 依法管理 一、县级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制定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 (三)监督、检查、指导乡镇(街道)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四)再生育审批。及时审查乡镇报送的再生育申请材料,依照法定时限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生育证;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送达申请人。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1.信息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公布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确定计征标准。 2. 违法生育处理。 (1)立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当事人自述、群众举报、工作发现等作为案源了解违法生育情形,作出是否立案的审查意见。 (2)调查取证。立案后,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指定2名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知情人进行调查,制作笔录,收集证据。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如实出具审查意见。审查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审查无误后,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 (3)作出征收决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制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并加盖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章。 (4)送达征收决定。填写送达回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征收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本人的应说明缘由,留置送达要请见证人签字确认,邮寄送达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日期或转交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5)缴纳。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当事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持“一般缴款书”到县级财政部门确定的金融机构将社会抚养费缴入指定账户,并将回单交回“一般缴款书”开具单位。 (6)分期缴纳。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县统一制定的申请分期缴纳条件和标准,对申请分期缴纳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分期缴纳的意见。 (7)社会抚养费催缴。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或获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未按照分期缴纳计划缴纳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催缴,制作催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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