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增值税纳税实务.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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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增值税纳税实务 ——《涉税业务核算》课程 项目三:增值税纳税实务 任务一: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 任务二: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 任务三:增值税纳税申报 任务四:增值税会计核算 任务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综合实训 任务一 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 任务一 增值税基本要素认知 一、征税范围、征税对象 什么样的业务应纳增值税? 凡是属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内的业务均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的业务简称为“应税业务”。 阅读教材相关知识,完成下面的任务: 增值税应税业务包括: 识别下列业务是否属增值税应税业务?为什么? 1、某进出口公司组织进口100台计算机; 2、某家政公司为他人提供清洁劳务、提供餐饮劳务、提供育婴劳务; 3、某维修公司为他人修理摩托车; 4、市供电公司向市民、单位提供电力,收取电费收入; 5、某学校将锅炉房的热气对外有偿提供、将门店对外出租; 6、某机器厂对外销售设备一台、以1吨材料换取包装物一批、对外销售闲置仓库一栋; 7、某建筑公司为A单位维修一栋房屋,取得收入。 一、征税对象 (一) 销售或进口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不包括有形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销售是有偿转让所有权。有偿是指包括取得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指多环节销售。 进口是货物进入中国关境。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一:加工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第二: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为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如修理汽车、修理家用电器。 分析下列业务是否属增值税应税业务,为什么? 1、彩电厂的管理部门领用一台彩电; 2、商场 的管理部门领用一台彩电; 3、某电器公司,向甲单位销售电视机时提供送货上门、上门安装的服务,共取得收入5万元; 4、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5箱用于对外销售,2箱用于非独立核算的酒店餐饮业务领用。 5、某装修公司为甲个人装修一栋新房,装修合同约定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总价款8万元,装修公司负责提供装修劳务以及小额装修物资; 6、某饮食店3月份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0万元,提供餐饮劳务取得收入20万元。 7、汽车公司将自产的汽车2辆用于奖励优秀员工,用自产的50辆汽车用于投资,全部汽车于当日移送至被投资企业; 8、某汽车修理公司向丙单位提供汽车维修业务,业务中既向丙单位销售汽车配件,又提供修理劳务,共取得收入8000元。 (三)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下列各种行为同样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必须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1、视同销售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行为 4、其他 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与一般销售相比: 一般销售是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而视同销售要么不是转让所有权,要么不是有偿性地转让,但它与一般销售一样,均应纳增值税。 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 ② 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 简称为“代销货物行为“应纳增值税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简称为“内部调拨货物”符合条件应纳增值税     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④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注:”自产”、“委托加工”的两种货物,没有“购买”的货物。 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⑦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注:”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三种货物。 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8条,概括为4大条: 1、代销货物行为; 2、符合条件的内部调拨货物行为; 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只要是实物少了均要纳税; 4、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分配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才需纳税。 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且二者之间有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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