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万国新大纲解读班季宏宪法、法理、行政法讲义.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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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万国新大纲解读班季宏宪法、法理、行政法讲义

09 大纲解读课程提纲 (季宏编写、主讲) 第一部分 大纲增修的影响 一、法理学部分 【例1】法律的可诉性特征——2007 年卷一7 题 【例2】非正式法源——2008 年延考区卷一52 题 【例3】法律责任竞合——2006 年试卷一5 题 【例4】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2008 年卷一52 题 二、宪法学部分 【例5】《宪法》对自然人的适用效力——2008 年延考区卷一18 题 【例6】《集会游行示威法》——2008 年延考区卷一65 题 三、行政法部分 【例7】《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08年全国卷二39题、98题;延考区卷二80题、98题 【例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08年全国卷二81题;延考区卷二40题 【例9】《政府信息公开条例》——08年全国卷二42题、90题;延考区卷二48题、82题 【例10】《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确定:08年延考区卷二42题 ——行政复议和解:08年延考区卷二85题D项 ——行政复议调解:08年全国卷二80题 ——行政复议的变更决定:08年延考区卷二84题 【例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和解撤诉条件:08年全国卷四第六题第6 问 ——被告改变被诉行为的期间:延考区卷二100题C 【例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县政府为被告案件的级别管辖:08年全国卷二43题A 、90题;延考区卷二43题A 、83题AB ——提级管辖和指定异地管辖:08年延考区卷二81题 第二部分 08 年大纲重要增修 一、法理学部分 (一)法的正式渊源 定义: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具 有适用强制性,即法律人必须予以考虑;或者说,法律人有适用义务 (二)法的非正式渊源 定义: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并能够构成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准则来源 的那些资料,具有任意适用性 适用条件:法律人适用非正式渊源解决法律问题,只能在正式渊源不能为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提供 明确答案的情形下进行:①“空白”:正式的法的渊源完全不能提供大前提②“缺陷”:适用正式渊源会 与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发生冲突③“模糊”:正式渊源可能产生出数种 解释的模棱两可性和不确定性 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乡规民约、社团规 章、权威性法学著作,还有外国法等,都可以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但是,不同国 家、地区的非正式渊源是不同的 在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 习惯只能是社会习惯,特别是与 判例,尤其是最高法 政策(包括中共政策、国 范 社会重要事务相关的习惯,属于 院的判例,属于非正 家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 围 非正式渊源,是因为:它是特定 式渊源,是因为:它 渊源,是因为:宪法、法 共同体成员在长久的生产生活 可以弥补制定法的 律、法规中的诸多原则是 中自然形成的,是该共同体成员 不足,可为法官适用 政策的体现,政策的内容 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共同理性的 制定法解决具体案 甚至成为宪法、法律和法 体现 件提供帮助 规本身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确定性)和可接受性(正当性)的法律决定 双目标 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法制)的要求,可接受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法适用 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与可接受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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