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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为治与老子的无为而治

第31卷第7期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V01.31№7 2010年7月 JOURNALOFTONGHUANORMALUNIVERSITY Jul.2010 帛千;《黄帝四!圣》自勺因;盾为!台与老子的无为而!台 奚亚丽1·2 四平 (1.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福州350007;2.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 136000) 摘 要:帛书《黄帝四经》因循为治主张与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之共同点是都强调对天道和客观实际的尊重。两者的不同 是老子以顺任天道自然为目的,认为如果能做到顺任天遭自然而去掉人为则自然达于治;而帛书则以因循天遣自然为手段, 主张顺任天道和时势而为之以迭于治。西汉初年的政治实际体现了黄老的因循为治思想。帛书的因循思想保留了老子之无为 主张,尊重天道和客观实际的认识。同时又在这一前提下提倡积极有为,从而形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 关键词:帛书《黄帝四经》;老子;因循;无为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B223.1;B232 文章编号:1008—7974(2010,07—-0029—04 收稿日期:2010.-01—26 作者简介:奚亚丽(1972一),女,吉林九台人,福建师范大学在读博士,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关于马王堆汉墓帛书即学界所习称之帛书《黄 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我无为而使万物自化,“万物自 帝四经》人们尚有一些不同认识,深化其思想内容的 化”也就是“无不为”了。不难看出。这种无为之“为” 研究仍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主 的特点,在于利用对象自身的力量而不加干预,以最 要就帛书《黄帝四经》的因循为治思想与老子无为而 终达到其自然而然,本然如此的目的。这里老子讲 治主张的关系及其在西汉初年政治实践中的运用来 “侯王若能守之”,显然是从为政之道的意义上说的。 探讨黄老因循思想的含义及其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 也就是说.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也是效法“道” 的意义。 的本性即常无为而无不为。常无为,就是顺其自然。 无不为,就是包括人在内的自化。自化,就是按事物 一、老子法天道顺自然以为治的思想 自身的本性和规律自然存在和发展。 老子以“法道”为其思想的基础理论依据,而展 当然。老子讲的无为,也不是绝对地无所事事, 开其为治的思想论说。从方法论上讲就是“因循道 无所行动,而是“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DJ4弓。正 体”。《道德经》里没有出现“因”和“循”这两个概念, (政)、事、动,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去做,而不是凭主观 但是.具有“因循”之意的思想却是非常丰富的。老子 愿望去妄为.这实际说的还是因循于道的问题。这种 曾明确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 作为不是用强力去改变事物的本然状态,而是顺其 的思想,这里的“法”就具有因循之意。老子认为道的 自化。虽然顺其自化之顺是人的作为,但就事物变化 明显特征是本源性和虚无性,也就是“道”是先于万 的结果来说,万物的自化和人作为的目的是一致的。 物而生的独立存在。它永不止息,是万物的绝对主 这体现了老子讲到的“上善若水”的意义。也就是说 宰,且“道”又是至虚、无形的,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中 正(政)、事、动皆合于客观实际,若流水就下,即顺于 而又不可感知。所以人所法的本源之“道”。是无法把 道.其最终的效果是人皆顺应于此种治道,也就像水 握的。因此,完成“法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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