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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折-参翁同书片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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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折——《参翁同书片》点评
同治元年正月初十日:再,前任安徽巡抚翁同书,咸丰八年七月间,梁园之挫,退守定远。维时接任未久,尚可推诿。乃驻定一载,至九年六月,定远城陷,文武官绅殉难甚众。
奏折开门见山,把矛头对准翁同书。并直截了当地指出,之所以要参翁同书这一本,就是“定远(今安徽省定远县)城陷”造成官吏士绅“殉难甚众”,淮北局面复杂,朝廷形势恶化。此外还顺手牵羊,巧妙地把翁氏在不满1年前“梁园(今安徽省梁园镇)之挫”的“案底”带了出来,可谓一箭双雕。
该督抚独弃城远遁,逃往寿州。势穷力绌,复依苗沛霖为声援,屡疏保荐,养痈贻患,绅民愤恨,遂有孙家泰与苗练仇杀之事。逮苗逆围寿,则杀徐立壮、孙家泰、蒙时中以媚苗,而并未解围。寿城既破,则合博崇武、庆瑞、尹善廷以通苗,而借此脱身。
面对危局,翁同书堂堂一省巡抚、方面大员,却“独弃城远遁”,已属“行政不作为”;又“复依苗沛霖”,更引起民怨沸腾。且在对待苗沛霖的问题上,毫无主见。先是滥杀无辜(徐立壮、孙家泰都是寿州团练首领,杀死过苗的部下;蒙时中则是苗的仇人),企图讨好苗,不成;继则听信谗言(博崇武为总兵,庆瑞、尹善廷均是安徽布政使张学醇的佐吏,他们力主对苗拉拢),转而招抚苗,又不成。判断敌情错误,御敌又不得法,指控皖抚翁同书在护境安民上极为失职。
苗沛霖攻陷池,杀戳甚惨,蚕食日广。翁同书不能殉节,反具疏力保苗逆之非叛、团练之有罪。始则奏称苗练入城,并未杀害平民;继则奏称寿州被害及妇女殉节者不可胜计,请饬彭玉麟查明旌恤,已属自相矛盾。
苗沛霖打破寿州(今安徽省寿县),翁同书等一干大吏成了阶下囚。翁既“不能殉节”,又在关于苗是否屠城的奏折里“自相矛盾”。这就不只是能力不足,而是大节有亏了。问题上升到人品,进一步强化翁的罪名。
至其上年正月奏称苗沛霖之必应诛剿一折三片,脍炙人口。有“身为封疆大吏,当为朝廷存体制,兼为万古留纲常。今日不为忠言,毕生所学何事”等语,又云“誓为国家守此疆域,保此残黎”,俨然刚正不屈,字挟风霜。逮九月寿州城破,翁同书具奏一折二片,则力表苗沛霖之忠义。视正月一疏,不特大相矛盾,亦且判若天渊。颠倒是非,荧惑圣听,败坏纲纪,莫此为甚!
原封不动地抄下翁氏“脍炙人口”的原话,继续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且升级到“荧惑圣听,败坏纲纪”还“莫此为甚”的地步,看来翁同书真是大逆不道之人了!行文至此,谁要是再敢回护翁,谁是不是就是存心要跟朝廷作对呢?
若翁同书自谓已卸抚篆,不应守城,则当早自引去,不当处嫌疑之地;为一城之主,又不当多杀团练,以张叛苗之威。若翁同书既奉谕旨,责令守城,则当与民效死,不当濡忍不决;又不当受挟制而草奏,独宛转而偷生。事定之后,翁同书寄臣三函,全无引咎之词,廉耻丧尽,恬不为怪。
步步紧逼之后,此处再提出种种假设。经过一番推敲,得到翁同书总之是没干出一件对事来的结论。而翁本人在“寄臣(指曾国藩)三函”里“全无引咎之词”,真是“廉耻丧尽”!
军兴以来,督抚失守逃遁者皆获重谴,翁同书于定远、寿州两次失守,又酿成苗逆之祸,岂宜逍遥法外?应请旨即将翁同书革职拿问,敕下王大臣九卿会同刑部议罪,以肃军纪而昭炯戒。
用一个反问句,强调翁同书“两次失守”、“苗逆之祸”的首要责任,堵死其“逍遥法外”的可能。并指出对翁革职、拿问、议罪,是“肃军纪而昭炯戒”之举。话说得大义凛然,同时使自己能站在一个非常有利的位置:我曾国藩参翁,可完全是出于公心;你们如果反对我,又有多少敢拍着胸脯说不是在挟私报复呢?
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附片具奏。
结尾这句话大为巧妙!你翁家不是权势冲天么?保你翁同书的不是大有人在么?众人能看你翁家“门第鼎盛”,可我偏不会因你姓翁而“瞻顾迁就”!事实上,清廷中枢之所以在“翁案”上迟迟不做处理,正是这个原因。这下可好,我曾国藩都不敢迁就,那堂堂大清国就更没有理由再照顾翁同书了。话说到这一步,判翁同书的罪简直就是板上钉钉、不容置喙了。当然,说了半天,末了还是要皇上您“圣鉴训示”,也算是给足了少不更事的同治帝一个面子。
“翁案”的结果,是翁同书被判死缓(斩监侯),下了大狱。次年(1863)被减罪流放伊犁。1864年,翁奉命服军役,赴陕西围剿回民起义军。1865年获重大胜利,得赏四品衔。翁同书于当年底死去,死后追复生前官爵,谥文勤。与他相比,他老父的命运就不大妙了。翁同书获罪当年,翁心存又急又气,结果一病不起、撒手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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