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2014.1.24.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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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2014.1.24

合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依法治校的原则,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过程,保障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合肥学院在编在岗和聘任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在教学活动各环节中出现过失或差错,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 教学事故界定于教学的全过程,教学事故按类别分为教学过程事故、教学考核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三类,任何导致影响正常教学过程、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并引发不良后果的都属于教学事故。教学事故定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严重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四条 教学过程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Ⅲ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 1、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影响正常教学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 2、擅自变更上课时间或地点,。 3、在指导学生各类实习、实践中,不按规定到岗或未履行规定的指导工作。 4、上课期间拨打、接听电话,或在课堂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5、行为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 6、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二)严重教学事故(Ⅱ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 1、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影响正常教学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 2、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停课手续,擅自停课、缺课、请他人代课;或调停课后未按规定补课。 3、擅自变更或偏离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或擅自变更教学进度、实习实践计划安排超过应执行内容1/5。 4、指导学生实习时违反实习(实践)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实习单位或学校造成严重影响。 5、未按规定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在教学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或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6、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使用歧视性、侮辱性语言,或实行体罚、变相体罚,给学生造成伤害。 7、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三)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教学事故: 1、教学过程中发表违反宪法或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言论。 2、无故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擅离岗位,影响正常教学20分钟以上。 3、在教学或各类实习(训)中违反有关规程(规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4、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第五条 教学考核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Ⅲ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 1、擅自变更考试时间或地点。 2、未按学校有关规定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或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试卷分析。 3、考试试题不严密(谨),影响学生答题(影响部分超过总分5%)。 4、未经批准,监考人员擅自指定他人代替监考。 5、未按监考守则履行职责,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6、未按规定完成学生成绩的录入(提交),影响学籍管理(处理)。 7、误判、漏判致使试卷成绩与实际成绩不符,或统(计)分错误,给学生造不利成影响。 8、发现学生考试违规未及时制止、处理或隐瞒不报。 9、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二)严重教学事故(Ⅱ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严重教学事故: 1、擅自变更考试时间或地点,影响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 2、试卷命题有严重错误致使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3、监考人员迟到或擅离考场超过10分钟。 4、回收试卷份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符。 5、擅自更改成绩评定标准,致使学生成绩出现差错或擅自提高、压低学生成绩。 6、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出现大面积抄袭现象,或者评语雷同分数不同现象。 7、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三)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教学事故: 1、考前泄露试题或考试中为学生提供试题答案。 2、监考人员协同学生考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 3、监考人员未履行监考职责,致使考试受到严重影响。 4、遗失或损毁试卷,影响学生成绩评定,造成严重后果。 5、故意更改、伪造学生成绩。 6、经认定程度相当的其它教学事故。 第六条 教学管理事故 (一)一般教学事故(Ⅲ级)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教学事故: 1、教学安排有误或未按时做好教学准备,致使教学延误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 2、由于调课或更换教室,有关人员未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3、教室门窗、黑板、灯管、多媒体或其他设备严重受损,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致使教学无法正常进行。 4、擅自更改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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