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完善.pdf
我国法官助理制度的完善 我我国国法法官官助助理理制制度度的完善 超 张 张连超 张杰 张莉 张连超超 张张杰 张莉 山 学 (燕山大学10级文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生 河北秦皇岛) 摘要:法官助理这个词语是一个舶来品,国外的司法机关早就设 置了这一职位,并且形成了完善的法官助理制度。而在我国,这还是 一项崭新的司法制度,建立法官助理制度的目的是将审判实践中的审 判性事务和辅助性事务分开,法官助理从事辅助性事务而法官专事案 件的审理与裁决,从而提高审判的效率。 Abstract: Judge assistant , as an imported words, may sounds new forus,in reality it was long ago set up byforeign judicial department and with a fair system being built over time.While here in China, it is a breakthrough arrangement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judgement by seperating judging issues and assistant issues, through the Judge specializing onthe formerand it’sassistantonthe latter. 关键词:司法改革:公正;效率;法官助理制度;重构 Key Words: judicial reform, fairness, effieciency, judge assistant system, reconstruction 、 述 一、 法官助理制度概述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全面深入的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法院亦于 2002年7月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方案,目的是要加快法官队伍的职业 化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在该改革方案中,最引人 瞩目的措施之一就是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这标志着我国也开始试行 法官助理制度。但作为一个新生的制度,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本文 首先试图解释一下法官助理制度的概念,以及法官助理制度所具有的 特征。 度的概念 (一)法官助理制度度的的概概念念 [1] 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助手,又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设置 其的目的是为法官开展审判活动提供辅助性服务。法官助理本身没有 审判权,只是为法官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以使法官能从审判活动的 琐事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优质高效地审判案件。其工作职责主要 包括:1.为法官的审判工作提供协助,主要是从事审判活动过程中的 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2.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为法官的开庭审 理做好准备,使庭审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3.庭审后在法官的指导下 拟写法律文书。4.对于当事人双方在庭审之前有意愿和解或者撤诉 的,主持调解或者处理撤诉问题。在法官助理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 的,须经过法官的审核确认。 (二)法官助理制度的特征 法官助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法官和书记员,它具有自身鲜明的 特征: 1.法官助理是法官审理案件的辅助性人员,工作上应该听从法官 的指导。在改革后的审判模式中,审判组织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 员构成。在对证据进行整理时,法官助理没有资格对证据的证据能力 和证明力进行判断,不能对是否存在证据失权的状况作出决断,而只 允许对一些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通过记录加以固定,并组织当事人在 举证期限届满之前交换证据;在当事人和解的过程中,法官助理可以 协助双方达成调解方案,但该调解方案的自愿性与合法性应当经过合 议庭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由合议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