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用房计算办法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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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 18 - 中山大学公共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房地产管理处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日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9380958 第一章 总则  PAGEREF _Toc119380958 \h - 1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59 第二章 教室与教学实验室  PAGEREF _Toc119380959 \h - 4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0 第三章 教师基本工作用房  PAGEREF _Toc119380960 \h - 4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1 第四章 科研用房  PAGEREF _Toc119380961 \h - 5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2 第五章 行政办公用房  PAGEREF _Toc119380962 \h - 5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3 第六章 自筹资金和捐赠资金建设的公共用房  PAGEREF _Toc119380963 \h - 6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4 第七章 收费办法  PAGEREF _Toc119380964 \h - 7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5 第八章 其他  PAGEREF _Toc119380965 \h - 7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6 附件一: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7 中山大学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用房 定额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PAGEREF _Toc119380967 \h - 9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8 附件二: HYPERLINK \l _Toc119380969 中山大学院、系用房定额分配、有偿 使用实施细则(试行)  PAGEREF _Toc119380969 \h - 11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70 附件三: HYPERLINK \l _Toc119380971 中山大学公共用房房产资源调节费 收费标准与计算办法  PAGEREF _Toc119380971 \h - 15 -  HYPERLINK \l _Toc119380972 附件四: HYPERLINK \l _Toc119380973 中山大学自筹资金和捐赠资金建设  HYPERLINK \l _Toc119380974 的公共用房免费使用年限规定  PAGEREF _Toc119380974 \h - 17 - 中山大学公共用房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学校公房资源管理,优化公房资源结构,提高公房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国家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公房总量与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山大学公房指产权属于中山大学的一切房屋及附属配套建筑物和构筑物,按其使用性质可分为公共用房和公有住房。 第二条 公共用房指学校用于教学、实验、科研、办公、服务、经营等的公房资源。按其使用性质分为行政办公用房、教室与教学实验室、教师基本工作用房、科研用房、后勤产业用房、经营性用房及其他配套服务用房等。 第三条 学校公共用房管理实行学校和院(系)、部(处)两级管理体制。学校对院系实行用房总量控制,院系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管理,组织实施。学校由公房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房地产管理处具体实施;院系由院系公房管理小组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设立公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公共用房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审定和调整机关部处、学院(系所)二级单位的公房定额;决定公房重大维修立项和报废拆毁计划等事项。 第五条 各单位应成立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的公共用房管理小组,根据学校核定的公共用房总量,制订本单位公共用房使用、管理的具体方案,决定本单位各类用房的调配和管理事务,审核本单位公房维修、装修工程的立项、招标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学校核定给各单位使用的公共用房,由房地产管理处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订使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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