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保险论文范文-简论对保险受益人制度具体理由的.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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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保险论文范文-简论对保险受益人制度具体理由的

受益人保险论文范文:简论对保险受益人制度具体理由的word版下载 对保险受益人制度具体理由的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对保险受益人制度具体理由的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受益人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 摘 要 我国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中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受益人制度仅作式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相当原则,使得有关受益人之诸多理由在理论上争议颇多,应经济发展和民事审判的需要,造成其在司法实践运用中的混乱。要使受益人相关实务中得以解决,应首先从理论层面解决理由。本文从案例入手,首先分析保险受度的现实基础,其次分析了对该制度的法律规制,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立法方向。   关键词 受益人 保险人 被保险人   作者简介:严蓓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1009-0592(2012)02-038-02      一、理由的提出   案例:张某为自己买了意外伤害险,保险金30万元,受益人为他自己的儿子和朋友李某,均等。后张某和李某在一次车祸中同时死亡。保险金如何分配?一种观点认为30万金均归张某的儿子所有,因为张某定立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目的是使受益人获金,作为遗产继承的话会违背被保险人的意志。另一种观点认为15万保险金归张某所有,另外15万作为张某的遗产。理由是被保险人使受益人受益的目的是为了被保生活,而不是为了受益人的继承人的利益,当受益人死亡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时,了受益权。还有一种观点是15万归张某的儿子所有,另15万作为李某的遗产继承。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那么依据该条来看,似乎第三种观点是正确的。学界有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该结果不符合受益人设立的根本理念。   当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或推定同时死亡的,保险金请求权由谁行使,世界各国的尽相同。一般来说,受益人申请保险金要以受益人尚存活为前提,若被保险人与受时死亡,往往推定被保险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保险金成为其遗产继承人受领。如美国1940年制定的《统一同时死亡法》规定,人寿保险或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及受益人都发生死亡,而又无证据去认定其死亡的顺序,推定被保险人后人死亡,保险金归属于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借此案例,笔者就实务中如何处理受益关理由进行理论探讨。   二、受益人制度的现实基础   受益人是指保险契约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也就是被指定险金的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 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通常享有保险金赔偿请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特别是人身保险之死亡给付情形,因为以被保险人之死亡为保之发生。当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无法行使该保险金之请求权,故有必要特设受益度。 投保人可以指定自己或第三人为受益人。在指定他人为受益人时,保险合同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投保人的指定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我国保险法规定人中特别是死亡保险中要指定受益人,是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生命安全,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人的利益就影响,被保险人之所以指定或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就是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上使相关人的利益得到弥补,使他们的利益得到某种程度的平衡。法律认可这种制对私权的尊重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不但是有经济关系情况下还有感情联系。从另一方面考虑如果不指定受益人,则推定被保险人是受益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也是对自己财产处理的一种方式。因此在立法时,要尊重被保意志,对其意志进行合理推定,在确定保险金的归属时,也要严格遵循被保险人的思,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我国现行保险法仅在人身保险中规定受益人,主要考虑到财产保险中是贯彻损害填补原则对遭受损害的人的补偿,故未设立受益人制度。笔者认为,损害填补原则只是确定额,不能确定保险金领受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英国及我国台湾立法均允许在财产设置受益人。事实上随着经济生活的的飞速发展,现实中也存在财产保险受益人的如按揭买房中,银行在保险公司签发的“抵押住房保险保单”批注事项一栏里盖章明:“本保单第一受益人为某银行某支行”。因此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是实基础的。   三、受益人制度的法律规制   (一)受益人的产生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该条是对指定受益人的具体要求,即受益人以“指定”为唯一形式,而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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