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 1 -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凡涉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龄在 18 周岁至 65 周岁、身体健康、具备贷款条件、向 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自然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 险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的第一顺序受益人约定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 构或为贷款提供担保的其他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被保险人依借款合同的约定仍未偿还的 贷款本息总额或其他机构为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第一顺序受益人的受益额度在任何情况下不超 过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一)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顺序受益人的受益额度,保险人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付由被 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第二顺序受益人。 (二)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 人。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 各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第二顺序受益人时须经被保 险人同意。 (三)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顺序受益人的受益额度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剩余部分的保险 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第二顺序受益人,或者第二顺序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第二顺序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第二顺序受益人的; 3.第二顺序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第二顺序受益人的。 第二顺序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第二顺序 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 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第二顺序受益人。 (四)如伤残保险金超过第一顺序受益人的受益额度,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本人给付剩余部 分保险金。 - 2 -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按以下约定给付保 险金: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 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 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 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 保险金。 (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 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保险人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 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 治疗仍未结束的,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 伤残保险金。 当本保险合同下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保险事故,后一次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事故导致的 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保险金,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 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保险合同上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 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或期间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斗殴、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六)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