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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政治视野下香港政党政治的现状与展望.doc
比较政治视野下香港政党政治的现状与展望 [摘 要]以港英殖民统治后期的代议制改革为契机,香港地区政党开始萌芽,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香港地区已经政党林立。但是通过与英美两国的比较研究证明,从政党与政权的关系这个维度出发,香港地区并不存在政党政治,笔者引入政党政制这一概念用于分析香港独特的政党政治情况。近年来,香港政党政制在实践中遇到了发展瓶颈。通过与俄罗斯政党政治的比较研究能够得出打破香港政党政制发展瓶颈的两条路径,即培养行政长官的支持性政党和设副行政中心。 [关键词]香港;政党政治;政党政制;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676.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43 ― 03 一、引言 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这意味着英国政府将在1997年之后停止对香港的殖民统治,出于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考量,港英当局开启了“非殖民地化”进程。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港英当局实施代议制改革,推动了香港地区政党的产生与发展。 代议制改革使得香港立法局中越来越多的席位由选举甚至是直接选举产生,这促使一批旨在参与立法会议席争夺的政治团体兴起,这些政治组织为政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到香港回归以前,香港的政治团体便已基本完成了向政党组织的转变。香港回归后,原有的政党格局得以保留,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有意参选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应以个人身份接受提名。具有政党或政治团体身份的人在表明参选意愿前必须退出政党或政治团体。这使得香港政党掌握政权的两条道路――议会选举组阁和总统选举执政都被封死,因而这也引发学界关于香港地区存不存在政党政治的争论。 二、香港政党政治现状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了20多个最严格的君主制和政教合一的无政党制度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存在政党 〔1〕。虽然政党广泛存在于现代政治中,但是政党类型却十分有限,并且即便是同类型的政党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角色的不同决定了该政治共同体是否存在政党政治。 周淑真认为:所谓政党政治,指的是政党在政治运作中的核心地位,即由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政权并在国家事务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政治〔2〕。王韶兴认为“政党政治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由政党掌权并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 〔3〕。一方面,政党政治的前提条件必须要有政党,否则就是“无政党政治”,例如大多数阿拉伯国家为了限制正当活动采取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这种国家不具有政党政治。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香港特区其他法律并没有对香港地区政党做出专门的规定,香港地区政党自身规模也普遍较小,且并不稳定,但是在事实上香港地区可谓政党林立。另一方面,政党政治下的政党必须有直接或间接地掌握政权的机会。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政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当选,该党便成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在议会制国家,如英国,政党通过参加议会选举并在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组织政府。执政党领袖为内阁首相,被赋予组织内阁的权力。首相对内阁的控制,说到底就是执政党对政权的控制。 但是对于香港政党而言,这两条路径都被切断了。首先,政党与代议机关的联系受到制约。其次,代议机关并非政治体制的核心,即便为政党所掌握也无法对政权施加根本性影响。最后,目前政党既无法直接参与行政长官的选举,也无法通过代议机关来对行政长官一职展开争夺。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后,由于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的建立,选举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首先港英时代的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被撤销,这使得原来的立法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区议会三级议会架构,变为两级议会架构。此外,区议会被重新定义为区域咨询机构,属于没有实质性权力的政治组织。而在立法会层面,虽然直选议席逐步放开,在2012年立法会选举中已经有半数席位(35席地区直选议席)通过直选产生,但是仍然有半数席位是由间接选举产生(30席功能议席,5席超级区议席),所以政党想要通过立法机构这条道路扩大影响力的可能不大。 从整个政治体制架构来看,由于行政主导的架构设计,立法会的权力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按照基本法涉及的初衷,立法会和行政长官之间是合作与配合的关系而非监督与制衡,而且这种配合与合作更多的是立法会对行政长官的配合与合作。这体现在:提案权上的行政主导、立法活动上的行政主导、表决程序上的行政主导等等。鉴于立法会的弱势地位,在现阶段香港政党通过立法会对香港地区政权所施加的影响有限。 香港特别行政区虽然拥有高度的自治权,但其本质,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单位。所以从法理上来说,行政长官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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