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西省南昌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doc

2011年度江西省南昌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1年度江西省南昌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2011年度江西省南昌市6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作者:北京市工伤赔偿纠纷著名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 问题: 陈剑峰律师,您好!我今年20岁,于2010年11月12日在南昌一家公司上班时受伤,现在脾脏被完全切除啦,单位只付了在南昌做手术的一万多元,现在治疗已经结束。单位方也不闻不问。我想找他们说,也不知道该怎么算,能赔多少,就只在网上了解了点。单位没和我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什么险。干了一年,是劳动关系,有去单位上班的工作证,月工资为1200元。我是赣州人,农村户口,在南昌工作时受的伤。想请问陈律师,按哪种方式索赔可以最高?那个职工平均工资是按我们南昌地区的算还是江西省的算?与年龄和部位有无关系?可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精神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具体的赔偿额度是多少?要私了的话,赔偿多少就可以了?如果私了不了我该怎么办?谢谢您了! ? ? ? ? ?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1、关于伤残等级?与年龄和部位有无关系? 您好!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的规定,伤者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脾切除是6级工伤伤残等级。如果伤者年龄在35岁以上的脾切除则属于7级工伤伤残等级。所以,您20岁就脾脏全切除属于6级工伤伤残等级。 2、按哪种方式索赔可以最高? 您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工伤,只能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3、可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精神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目前国家没有规定可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或法院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如果属于工伤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则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工伤赔偿和您是哪里人以及是否城市户口没有任何关系。 4、职工平均工资是按我们南昌地区的算还是江西省的算? 2011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但就目前来说,除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实行省级统筹之外,一般的省还是实行地区级统筹。所以,目前在江西南昌是按照南昌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不是按照江西省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5、想知道像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具体的赔偿额度是多少?要私了的话,赔偿多少就可以了??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您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即 16个月*2538元/月*60%=16* 1522= 24352元。(详见2010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和第64条第2款); ??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34+11)个月*2538元/月*60%=45*1522=68490元(详见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22条)。 ?? ?上述两项合计:92842元。 ?? ? ? 所以,如果您现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92842元。 6、当然,您也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待以后想解除劳动关系时再领取一次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如果私了不了我该怎么办? 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私了协商解决不了的话,请在受伤后1年内务必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过期了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工伤认定后,再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赔偿问题。 ?? ?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1、2011年实施的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

文档评论(0)

2017ll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