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推荐、技职繁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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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推荐、技职繁星

配套措施8 推動大學支持高中職社區化 方案8-1 擴大辦理大學「繁星推薦、技職繁星」-引導就近入學 高中職方案 壹、計畫源起 大學校院招生方式不僅決定大學學生的素質,而且也牽涉到高中職教育的發展。過去大學考試選才,以公正、公開的聯考方式錄取學生,是大多數人所肯定的「公平」。但良好的入學制度除了公正、公開外,多元、適性、人本也逐漸被列為衡量的準則。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自91學年度實施,93學年度整併為「甄選入學」及「考試入學」兩大管道。甄選入學避免以單一智育成績作為升學的標準,開啟了多元入學的觀念,實現適性選才的理想;考試入學則延續聯招的公平性。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多年,逐步實現「公平、多元、適性」之目標。 鑒於我國公立大學招生名額僅佔三成五,高中生進入公立大學之機會相對較低,進優質大學之機會更少,更遑論偏鄉地區的學生;因此,許多學生跨區就讀所謂「明星」學校的問題依舊存在。為導引高中教學正常化、區域平衡,自83學年試辦「甄選入學」之「學校推薦」,除高中在校成績之要求外,即限定每所高中對每一大學校系依其班級數之規模僅能推薦2-3名,期藉以縮短城鄉差距。惟大學為達成適性選才目標,第二階段之指定項目甄試相當重視審查資料及面試表現,對就讀於學習資源匱乏的偏鄉高中學生相對不利。至於錄取率已高達80%以上的考試分發入學,錄取優質大學之學生同樣也有城鄉之別;顯示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在實現社會正義的理念上還有改善的空間。 偏鄉高中職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礙於教育資源不足,學業成績表現可能一時略遜於優勢高中職學生,然其真正學習能力與未來發展潛能,並非必然亞於優勢高中職學生。本部為改善甄選入學及考試入學之不足,給予城鄉高中職平等之機會,以發掘全國各高中職之英才,培育更多偏鄉地區優秀菁英人才。實現「高中職均質、區域均衡」理念。自96學年度開始推動「試辦受理高中推薦入學招生」(以下簡稱大學繁星計畫)及科技校院繁星計畫(以下簡稱技職繁星),藉以改善原有甄選入學及考試分發入學「維持公平、正義不足」之缺憾,增加偏鄉高中職學生進優質大學之機會,以發掘全國各高中職之英才,期使每一所高中職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皆有升學優質大學、科技校院之機會,進而培育未來之社會中堅。 透過此招生方案導引高中職學生就近入學,配合推動高中職就學社區化,促使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高中職教學正常化,突顯高中職辦學特色等理念,並激勵偏鄉學校之學生力爭上游,改善地方學風,地方子弟經由優質之高等教育的培育,提升其社經地位,促進社會階層之向上流動,達成高中職教育均衡發展之目的,使大學教育資源得到最合理之分配與最大價值之產出,終而提昇國家整體教育水平及國際競爭力。 貳、計畫目標 為延續學校推薦之精神以及繁星計畫「高中職均質、區域均衡」之理念,由高中職向大學校院推薦符合資格的學生,提供各地區學生適性揚才之均等機會。目標如下: 一、平衡城鄉教育資源的落差,體現教育機會均等的公平正義。 二、照顧學習起點較弱的學生,提供適性揚才成功發展的機會。 三、深化高中職社區化的功能,增加區域高中職學生升學優質大學及科技校院之機會,提升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成效。 參、實施方式 茲分別就大學之「繁星推薦」及科技校院之「技職繁星」其辦理實施方式,分述如下: 一、大學繁星推薦 繁星推薦自100學年度正式併入甄選入學管道,擴大參與之大學校院,要求國立大學應提供繁星名額至少為招生名額之10%,私立大學以5%為原則規劃招生名額擴大至約8,000名。此外,並開放醫學系在繁星推薦管道招生,同時開放音樂、美術、舞蹈及體育相關學系參與招生,增列第4~第7類學群,暢通高中就讀音樂、美術、舞蹈等藝才班及體育班學生之升學管道。詳細實施方式如下: (一)大學之共同招生規範 1、大學依學系(學程)特性得分學群或不分學群招生,分學群者至多以7學群為限,並訂定各類學群可選填之校系(組、學程)志願數,以利高中適性輔導及推薦學生入學。各大學之學系(組)得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布之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作為檢定標準。 2、各高中依各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得分學群(含不分學群)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至多各二名。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報名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含不分學群),並就同一大學之第一至第三類學群、第四類學群、第五類學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分別排定推薦學生之優先順序。 ※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學程)。 第四類學群: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第五類學群: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第六類學群: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第七類學群: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3、分發比序及錄取作業: (1)學科能力測驗檢定科目及標準: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布之當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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