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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癔症性心理问题的咨询案例报告

对一例服刑人员癔症性驱体障碍的咨询报告 军天湖监狱 何玮俊 一、来访者基本信息 1、当事人信息 邓某,男,36岁,四川南充人,小学文化(实际小学三年级缀学),农民,2007年1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07年8月份入某监狱服刑。现余刑1年6个月,现在电子配件车间服刑。 基本情况:该犯出生于四川农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皆在原籍务农,家里比较贫穷,家中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2000年~2001年因盗窃罪被判十个月在闵行看守所服刑,2006年7月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拘役四个月,属于累犯。 2、成长史 邓某出生成长在地处四川省农村山区,家庭生活较为贫困,父母在家务农。自6岁上小学,到了11岁就中途缀学,父母也相继因病去逝,在亲属、邻居与兄弟姐妹的帮扶下长大,由于自身对学习不感兴趣,15岁就外出打工,辗转广东、浙江后来到上海打临时工。 3、咨询意愿 干警指派前来咨询。 4、精神状态 2012年6月前来咨询,该犯是在劳动场所突然昏倒双手颤抖成“鸡抓型”,脸色发白,昏阙过去。干警及时将其送往监狱医务室。经医生诊治检查,无躯体异常。过几天干警发现该犯时常向其诉说,自己心脏不舒服、难受、做事没有力气、胸闷、气促、情绪低落、焦虑,劳动时注意力不能集中,还经常完不成劳动任务,认为自己不行,对改造没有信心。 5、身体状态 该犯过去在社会上生过性病,最近睡眠时间减少,一般夜里很难入睡,睡不着白天劳动感到头昏、身体乏力、胸闷,要求干警带其去监狱医务所就诊。除此之外,无其他不适躯体症状。 二、主诉及反馈 1、主诉:邓某自称自己1个多月来经常觉得身体不适,胸闷不已,呼吸急促,经常会不自主的在劳动车间劳动时晕倒。在车间劳动时,不知怎么就会走不动路,全身发抖,抽搐,在安装电子元件时,双手会不由自主成鸡抓型颤抖,监区民警以为其发“羊癫疯”带去监狱医务所就诊,持续发病过程15分钟左右。邓某在医务所就诊中,向医生询问自己是不是身体有疾病,医生经过详细医学检查,排除身体器质性病变,医务所民警建议其去做心理咨询,监区干警得知后,将其送来做心理咨询。 2、病因了解:通过与其主管干警、监狱医务所民警医生对其就诊情况和过往病史进行了解,该犯过去有过性病史,但无癫痫、心脏病史,且在发病及就诊中,各项身体检查指标并未发生异常。 3、观察和他人反映:来询者身体和智能均发育正常,讲话声音较小、害怕、内向、意识清楚,刚开始来咨询并不接受,排斥心理咨询,听民警讲解其“脑子有病”(精神问题),自称我没事,不需要心理咨询,无妄想,自知力完整,自己急需想改变这种痛苦,也做了一些尝试,但是自己无法摆脱。 三、评估与诊断 1、初次心理测验结果 艾森克人格问卷(EPQ):P(精神质):60、E(内外向):45 N(神经质):70、L(掩饰性):40 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MMPI):Hs(疑病):56.65 D(抑郁):70.13 Hy(癔病)70.47 Pa(61.17 Ma(.35 Pt(精神衰弱):59.23 Sc(Pd(Si(.93 L(谎分):54.74 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阳性症状均分为3.36(2.8;各项因子分为:躯体化3.1;强迫强3.1;人际关系敏感2.1;抑郁2.9;焦虑2.4;敌对1.5;恐怖2.4;偏执2.5;神经症性3.1;其他(表示睡眠饮食)2.7 综合三项测验结果反应出被试为抑郁质,性格内向,不稳定个性,受到现实刺激诱发逃避某种现实冲突,有抑郁情绪,癔症性量表数值较高,超过常模标准,而产生了癔症性躯体化运动障碍症状。 2、当事人的主要问题 邓某平时性格内向,未婚,平时劳动积极迫切期望得到减刑早日回归社会,过去服刑期间也没有违纪记录,心理测验显示:有情绪抑郁,癔症性量表数值较高,超过常模标准,稳定性差,近一个月来反复去医务所就诊,担心自己生了什么怪病,难过痛苦,心理低落,得不到理解。加之,该犯与同犯因争夺电视机摇控时发生争执后,对干警处理不满,认为自己没有错,并且顶撞干警,后干警对其进行教育处理,并扣分,其心中感到委曲不满,不如意,心想自己在同犯面前已经低一等,还受到不公正待遇。发作时,不能行走、双手颤抖、起立不能,同时伴有特殊感觉障碍(如:总是感得心脏不适、胸闷)。在作咨询时,自己发觉看物体时视野变小,无服毒史和躯体疾病病史。 3、诊断 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III),病与非病“三原则”分析,该犯主观与客观世界是统一的,知、情、意是协调一致的,自知力完整,社会功能未严重受损,未泛化,排除精神异常的可能。 邓某具有典型的转换症状癔病,(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乐心情,以转换成身体癔状的方式出现),故而产生癔症性躯体症状。 [症状标准] ①、有心理社会因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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