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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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ppt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条约: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生效时间: 1988年1月1日 适用范围: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不适用《公约》的买卖 1)性质特殊的:私人、家庭使用 2)方式特殊的:拍卖、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 3)标的物特殊的: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货币、船舶、飞机、电力买卖 《公约》不涉及的问题 1)有关合同的效力 2)有关货物的所有权 3)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公约》适用的强制性问题: 不具有强制性,但必须经当事人的明示为前提。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要约需包含的条件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二、承诺 承诺的实质是对要约的同意(可以用书面和口头形式) 承诺生效的时间: “声明”方式:送达时生效 行为方式:做出行为时生效 二、承诺 对要约的条件作出变更的承诺的效力 没作出实质性变更,原则上有效 作出实质性变更,无效(视为新要约) 逾期承诺 一般情况下,无效 (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承诺人,表明愿意接受此承诺) 承诺逾期不是承诺人造成的,有效 (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表明要约因逾期失效) 第三节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的义务——交货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交付与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 3)对货物的瑕疵的担保 4)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第三节 买卖双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 1)支付款项 2)接收货物 第四节 违约救济 一、根本违反合同 定义 主观上:损害结果 客观上: 违约的救济方法 1、买卖双方都可采用 1)损害赔偿(可合并适用) 损失包括预期利润的损失; 没违约方有减轻损失的义务。 2)终止履行,解除合同 适用于根本违反合同的预期违约; 终止履行一方需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违约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不适用。 3)分批交货合同的违约救济 违约的救济方法 2、买方的救济方法 1)实际履行 继续交货 支付替代物(只适用于根本违反合同时) 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之处进行修补 2)要求减价 卖方已作补救,或买方拒绝补救,则买方不能要求减价 违约的救济方法 3、卖方的救济方法 1)实际履行 2)赔偿损失 3)解除合同 根本违反合同; 一般性违约时卖方给出额外时间,买方仍不履行。 买方已支付货款,则卖方原则上不能解除合同。 违约的救济方法 买方的救济方法 1)实际履行 继续交货 交付替代物 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之处进行修补 2)要求减价 (卖方已对不符合合同之处作了补救,或者买方拒绝接受对货物的补救措施,买方便不能要求减价) 违约的救济方法 卖方的救济方法 1)实际履行 2)损害赔偿 3)解除合同 适用于根本违反合同; 一般违反合同时,卖方另行给出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买方仍不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 买方已支付货款,则卖方原则上不能解除合同。 第五节 风险转移 * * 甲方在7月10日以信件向乙方发出一要约,其中规定,承诺必须于7月30日前送达甲方。乙方于7月28日回信表示接受要约。(两地邮程为7天) 问:该承诺有效吗? 甲方在7月10日以信件向乙方发出一要约,其中规定,承诺必须于7月30日前送达甲方。乙方于7月18日回信表示接受要约。(两地邮程为7天) 问:该承诺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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