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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doc

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   摘 要 商业预付卡在消费领域日益广泛的使用,一方面方便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消费侵权问题。本文就我国目前商业预付卡消费存在的法律风险,以规制经营者的视角,提出对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法律建议,以达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预付卡市场行为的目的。   关键词 商业预付卡 经营行为 法律规制   作者简介:陈雪,福建省厦门市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324   商业经营的预付卡模式作为业界的一种新型的消费方式,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其原因在于消费者可以通过预付卡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获取更低廉的价格,而经营者往往可以借此迅速收回资金。但与此同时,因商业预付卡经营行为的侵权所引起的消费纠纷也屡见不鲜。而司法实践中,多数商业预付卡处于没有明确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造成市场混乱与维权艰难的局面。   一、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和特征   商业预付卡作为目前市场上一种常见的新型消费方式,出现了诸多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而研究这类现象有必要先对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与界定。   商业预付卡一般指的是消费者将一定金额存入经营者提供的卡片中,然后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逐次消费减少存入的款项的支付卡。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商业预付卡的形式已多重多样,不再限于实体卡片。例如借助于手机终端的电子商业预付卡亦被广泛使用。传统的概念已经不能涵盖当下商业预付卡的定义。所以,结合学界部分新式观点,本文将商业预付卡定义如下:商业预付卡是指在市场经济生活中,由经营者发行,消费者预先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然后按照经营者指定的消费方式在经营者给出的范围内分期消费商品或服务的一种凭证。   对于如何界定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学界各说风云,包括证券说、合同说、银行借记卡说,但这些学说都将商业预付卡归类为消费行为。笔者认为,商业预付卡并非是消费行为,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未来实施消费行为而签订的一份预付消费合同,属于一种交易凭证。   二、商业预付卡经营的侵权行为种类   从商业预付卡市场出现的纠纷来看,当前侵权的形式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列消费者享有的资金安全权、求偿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隐私权等。   商业预付卡经营者侵权及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限额超标   市面上充值金额在几千甚至上万元的超市代金券、面包券、美发美容和健身会员卡琳琅满目,但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上述情形显属违规。这种高额充值的方式,势必造成消费者奖金处于不安全状态,经营者对于资金的使用处于无限制的情形,甚至实践中存在大量消费者沉积下来的资金被经营者挪为他用,根本无法保证消费者的消费权利。   而对此种侵权行为,我国现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张单用途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限额。若超过上述限制,则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诸如责令限期改正,以及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措施。   (二)无书面协议   大多数经营者在销售商业预付卡的同时,往往只是交付商业预付卡,最多补充一张发票,但仅有卡片没有协议亦是违规行为。   笔者亲自前往美容美发单位、健身中心等消费场所实地调查,发现不与消费者签署任何协议的经营者高达50%以上的比例,而只提供一张消费卡给消费者作为消费凭证。众所周知,协议才是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保障和约束,在商业预付卡这种消费模式中,消费者一旦支付了预付款,基本就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接下来便是他们何时行使权利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权利,但客观上却常常是消费者将款项交付经营者后,权利的保障就完全仰赖于经营者履行义务的主观意识和客观条件,此时由于经营者没有任何对自己义务的书面约定及约束,也就意味着经营者可以自己定义义务,规避责任,对于经营者的限制近乎形同虚设。   (三)设置不平等条款   诸多经营者在商业预付卡或者销售商业预付卡协议上设置霸王条款,内容诸如“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不予退还现金”、“本卡不得转让”、“本卡不予挂失”等等。而上述内容极大地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侵权。   (四)设置使用期限或限制退费   市面上存在许多商业预付卡在卡面上设置使用期限,并写明到期无效,余额不予退还。实践中,当消费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消费完毕,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消费而要求退款时,则几乎都会遭遇到困难:或者被断然拒绝,或者被要求自行转让,或者被要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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